2012年我局管理的6个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继续实行开放式的网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统一使用我局开发的《深圳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申报网址:http://121.34.248.236:7006/,其他文件和即时信息、通知请见深圳教育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专栏”,网址:http://www.szeb.edu.cn,我局有关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信息都将在该专栏内公布),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及材料。
(一)网上填报提示。申报人及所在单位,须认真研究《申报系统》的操作办法,并严格按《申报系统》要求申报及填写有关信息,确保今年网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顺利开展。以下有关提示供网上申报人员参考:
1.事先准备好纸质材料。网络化的申报,与原有纯纸质化申报相比,没有附加其他的条件。申报人要做好网上申报,必须首先在整理纸质材料上下工夫。只有在备齐材料,整理清楚申报人的政治思想、学历资历、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几部分材料(整理好了可以先行装订)后上网申报,方能事半功倍,较少盲目性和随意性;才不会将注意力过分集中在网上操作,而忽视实质内容。
2.遵照系统设计的格式和程序。系统将信息技术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基本做到了申报格式和程序的信息化、电子化。填报信息前注意阅读系统提供的操作说明和填报提示,遵照系统关于格式、内容乃至字数的规范,可以保证输出表格、表单的规范性,也可以减少往复操作和返工,提高效率。
3.合理利用系统提供的便利。系统关于历年申报过但未能通过评审的申报人,所有的用户名和对应的申报材料均予以保留。再次申报的申报人,只需修改已有内容,添加新的内容,就可以完成网上申报,大大节约了工作量。但建议该类申报人对个人情况容易发生变化的项目予以重点关注,不可简单处理了事。
(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关于做好2011年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所附《送评材料目录表》(附件1)、《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附件2)、《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附件3、附件4)等一系列申报用表格仅供申报工作参考。申报人进行网上填报后,将《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有关申报表格打印提交。申报人纸质材料信息应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有关内容经网上提交至教育行政部门后,不得更改。《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附件2)由系统自动生成,请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也可以单面打印后双面复印),原件上报,不得以word形式直接填写提交。凡属申报者填写部分不能涂改。
(三)纸质材料应真实、齐全、包装牢固有序。审核材料人员要认真对照《送评材料目录表》(附件1),核实申报人网上填报和以纸质形式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和齐全,并在此表和《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的相关栏目内填写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审核材料责任人要签名。单位填写部分如有涂改的,须由经手人署名核实并加盖校正章。凡提交的材料(质量、数量)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要求,填写表格不规范,必填栏目空白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上送。申报材料袋和送审论文材料袋由申报人自备坚固、完好的牛皮纸档案袋装放。系统将自动生成包含申报人学校、姓名、申报学科、申报号(条码号)信息的标签,请务必在档案袋底部和侧面牢固粘贴该标签(送审论文袋不得粘贴)。同时,申报材料多于1袋的,以“3-1、3-2、3-3”的格式在标签条上标注。
(四)课时工作量应附证明材料。除填写申报表“任现职或获现资格以来主要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情况”栏外,单位仍需出具申报人近5年课时工作量情况(总表,申报人具体每周任教何课程及课时数),同时附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教学计划表、周课程表、工作安排表等)。申报人在填报教学工作量时,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教务部门安排的教学计划课时进行填写;人事部门要会同教务部门做好课时的核对工作,防止填写不实的情况出现。申报者本人必须如实填报任现职或获现资格的专业技术工作中的工作负面情况并在申报表相关栏目填写申报材料承诺,保证所申报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
(五)送审论文的准备。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在提交的论文论著中,由申报者选定1篇(部)与申报学科一致的专业学科论文作为代表作提交专家鉴定(不得提交发表在非法期刊、报刊上的论文)。送审论文要求1式4份,其中1份须是原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1》(附件3)打印作为封面与其它申报材料装在同一档案袋内;另3份为复印件(复印件应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论文内容,复印件中不能出现作者单位、姓名),分别装入另外3个送审论文材料袋,封面上贴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送专家鉴定代表作申请表2》(附件4)。为防论文(论著)丢失,请自行备份。
每年都会有申报人没有在网络上上传论文论著电子版,造成工作反复。我们再次提醒:请申报高级职称的申报人将“送专家鉴定代表作”按要求扫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内的“送审论文”栏目;其他参评的论文论著,请按要求扫描,并上传至《申报系统》内“论文论著”栏目。已发表论文论著请按文件要求上传杂志、著作的扫描件(复印杂志要求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若未发表的可提交电子文本,论文中的作者姓名都要求覆盖、匿名后上传。请各单位在审核材料时认真核对本项内容。
(六)年度考核证明。申报者须提交由申报者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近5年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写明未进行年度考核的原因,并写出任现职或获现资格以来的考核意见),考核结果不能涂改。
(七)跨地工作经历证明。申报者曾跨地、市、校担任教师工作,需证明其在原单位的工作经历的,应由原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若经查档,能清楚证明其工作经历的,也可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档案复印件并盖章,并由单位就查档情况出具说明。
(八)班主任、计算机减免证明。根据深人社发〔2012〕170号文的规定,凡按政策需要免考计算机、减免班主任工作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均需填报《深圳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计算机免考核准表》或《深圳市中小学教育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减免班主任工作年限核准表》,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交我局集中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核准同意后,方可按政策减免。我局受理时间为10月11日至23日。持有2010年以来办理的有关减免和核准证明继续有效。注意:为确保材料准确有效,申报人应在《核准表》内写明减免理由及要求,如“2008-2009年任校团委书记,申请减免班主任工作1年”或“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申请免考职称计算机”等。同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以担任课程为由,应提供课程表;以学历或所学专业为由,应提供毕业证书;以担任职务为由,应提供任命文件等。
(九)证书证明材料提供。证书、证明、业绩、成果材料须按原始材料内容,在《申报系统》内,严格按系统提供的格式填报,并按系统要求对业绩、成果进行描述。有关描述不得弄虚作假或有意夸大,并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单位等信息。确有需要的,以“申报人(本人)”、“所在单位”等称谓代替。
证书、证明、业绩、成果材料原始证明文件、材料按1:1的比例复印,其中证书、证明材料粘贴在《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明材料表》(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的相关页面上,业绩、成果材料用《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成果材料封面》(由《申报系统》生成打印)作为封面装订成册。
《申报系统》内,“证书证明材料”栏目,均应由申报人首先填报,各级单位审核。每年都会有申报人没有填报此项,造成工作反复。我们再次提醒,请各单位在审核材料时认真核对本项内容。
(十)证书证明材料复印要求。报送的各类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必须复印全貌且清晰(印章为钢印复印不清的,须写出钢印内容全称),并经学校(单位)审核人核对原件后签名并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凡证书残缺不全或模糊不清的,要有学校(单位)证明并说明原因。对于遗失毕业证书的申报者,必须由原就读学校补发毕业证明或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查阅其本人档案,并实事求是地出具证明,将足以证明其学历的材料复印并加盖公章后附上。
(十一)各单位在向我局报送材料,应同时提交材料审核记录。为严格落实单位把关,《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附件8)由申报人所在各高职成人高校、中专技校审核并填写,中小学由各区教育部门、各直属学校审核材料并填写,市属幼儿园由投控公司幼教中心审核材料并填写,请在对应□内打“√”。审核人须签字(如多人审核,则共同签字),报送单位须盖章。全部条件合格者方可上报。本表由各单位收集后集中上报,在报送材料时交我局工作人员。请按《名册表》顺序放好,勿散放于各申报人材料袋内。
(十二)上传证件照片。申报人必须在申报系统内上传个人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用于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用。
(十三)提交材料清单。
1.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送评材料目录表(附件1)
2.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附件2)
3.论文论著(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还需按要求准备送专家鉴定代表作,提交附件3、附件4)
4.证书、证明材料。(封面由系统自动生成,内容请按资格条件要求和系统指引准备并装订成册。)
5.业绩、成果材料。(封面由系统自动生成,内容请按资格条件要求和系统指引准备并装订成册。)
6.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附件5)
7.教师职称申报材料审核记录表(附件8)
8.深圳市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册(附件6,系统自动生成)
上述材料具体样式可在我局网站“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szeb.edu.cn),除第7项外所需表格、封面等均由系统自动生成,第7项请各单位由网上下载填写。其中,第6、7、8项请于提交材料时集中交我局工作人员,7、8项应按附件6《名册表》顺序分别整理好。
(十四)网上申报及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和要求
网上申报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11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申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11月5日至9日。
市属学校(单位)的有关申报材料直接送我局,区属学校(单位)申报材料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集中后送我局。今年申报时间紧,请各单位务必严格做好材料审核,严格按时报送,凡报送我局材料均为一次性报送,过后不予替换、补报。由个人送交的材料,或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及领取缴费通知单地址:罗湖区红岭路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201室,电话:82230075。
(十五)缴费办法。
评审费用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06〕629号文件执行。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每人交费920元(含答辩费每人140元、论著鉴定费每人200元),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每人交费45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每人交费280元。请各单位在报送材料后,凭我局职评日常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开具的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以转帐方式付清有关费用。今年全市统一要求使用《深圳市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开具《缴费通知单》,请各单位切勿使用以往账号径往银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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