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珠中英文小学2013年春季收费说明
1、我校的各类兴趣班一律不收费。
2、学校禁止乱收费。禁止教师有偿补课,禁止教职工私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禁止教职工为学生购买学习资料和生活用品。
3、学期初一次性收取学杂费和代收费。中途只有自愿性春秋游代收费。
4、深圳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局、财政局深价联字 [2003] 32 号文规定:民办中小学的学生已缴费因故未报到注册或上课的,如要求退学(或转学)退费的,学杂费、住宿费退已缴费的80%;报到注册后一个月内因故要求退学(或转学)退费的,学杂费、住宿费退已缴费的60%;报到注册超过一个月因故要求退学(或转学)退费的,学杂费、住宿费不予退还。
中途退学时代收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5、交费收据请保留好。办理退费等手续须提交收费收据。
6、如无学校书面收费通知,任何学校工作人员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都是违反学校规定的,请家长拒交,同时及时向学校举报,举报电话:办公室25176620;财务室25176604;招生办25176605,25176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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