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市龙岗区召开的学前教育工作大会中了解到,深圳市龙岗区计划将全区50%以上幼儿园建成面向大众、收费较低、保教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大会印发的相关文件中还要求幼儿园禁止集中实施汉语拼音、汉字读写以及数字运算训练等行为,并严格限制幼儿园班级招生规模,禁止幼儿园举办或参与举办兴趣班收费。
幼儿园班级人数超编严重或被停止招生
《意见》要求幼儿园要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禁止集中实施汉语拼音、汉字读写、数字运算训练等行为,并严格限制幼儿园班级招生规模。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龙岗幼儿园班额配置标准为: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混龄班不超过30人。2013年9月起,龙岗各幼儿园将被要求严格按龙岗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数开班,班额人数需基本符合办园要求。2013年9月起,班级幼儿人数严重超过规定标准的幼儿园,情节严重者,龙岗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罚。
针对乱收费问题,《意见》规定,除规定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幼儿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兴趣班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借读费、赞助费等;严禁收取“报名费”、“入园资料费”、“营养费”、“建园费”、“管理费”、“留位费”、“接送卡费”、“育儿报刊费”及各种形式的押金、备用金等。
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可获政府补贴
根据昨天会议上印发的《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配套文件,龙岗区将加大力度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争取每个社区建成一所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将全区50%以上幼儿园建成普惠性幼儿园。
为减轻家长负担,龙岗将实施“深圳儿童健康成长计划”,根据相关发放条件和发放办法,对深圳户籍和符合深圳市人口管理政策的3至6岁在园幼儿提供补贴;逐步提高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投入所占比例,确保到2015年,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投入比例达到5%,确保幼儿人均学前教育经费逐步增长。
同时,针对目前幼儿园保教工作人员流动性大的现状,龙岗提出将建立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制度,根据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发放条件和发放办法,落实津贴,提高保教人员待遇,稳定保教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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