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在2013年3月21日举行的全区学前教育工作大会中提到,目前龙岗区现共有幼儿园322所,总数居全市各区之首,全区已有9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规范化幼儿园,其中区一级及以上幼儿园达60%;办学行为日益规范,年检、食品、校车、消防、财务、安全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日常监管逐步规范。
龙岗区教育局近期出台的《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幼儿园规范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和谐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简称“1+3”文件),涵盖政府产权幼儿园管理、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加强队伍建设与质量提升等三大方面,旨在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学前教育的规范管理和工作扶持的力度,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和谐发展。
龙岗区学前教育下一步将按照公益、普惠、优质的要求,继续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幼儿园办学水平。
一是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学前教育,深圳市政府明确将地方教育费附加的15%用于学前教育,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实施“深圳市儿童健康成长计划”,发放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对办学规范、安全保证、保教质量高的幼儿园给予奖励扶持。
二是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把好“入口关”,实行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同时,做好落实待遇和培训工作,做好师资队伍培养培训规划,切实解决好幼儿教师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问题。
三是强化办学规范管理,教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切实履行好职责。尤其是加强幼儿园安全问题监管,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上一篇:深圳市龙华民治东星幼儿园拟变更办园地址的公示
下一篇:深圳市2013-2014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
声明:城市学校网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