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接收函自发函之日起90天内报到皆有效,尚未拿到《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的毕业生,请于9月8日之后到校办理。若有特殊情况,可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至下午4点联系相关老师,联系方式如下:
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7月21日至7月29日 | 李宏敏 | 13692180464 |
7月30日至8月7日 | 周建立 | 13714082046 |
8月8日至8月18日 | 王军 | 13682607123 |
8月19日至8月27日 | 周武峰 | 13923456843 |
8月28日至9月5日 | 钟斐 | 13714518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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