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局关于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秋季学期转学插班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各中小学,各位家长:
现将新区2015年秋季转学插班工作的安排通告如下:
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住人口的增加,新区入学需求不断增长,目前大部分公办学校班额已严重超员、扩容困难,加上相关部门资料审核与资金划拨等制度约束,招生与学籍管理逐步趋于规范化,新区公办学校原则上以学年为单位接收插班生,不在学年或学期中途擅自接收插班生。擅自接收插班生的不予办理学籍,后果由学校有关责任人承担。
二、个别学校部分年级有部分插班学位(见附表),因住所迁移、工作调动,确实需要转学的,可以按照所在片区申请,按积分高低录取。
(一)申请时间及流程
1.学位公布:5月30日前,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本通告及空余学位情况、咨询电话及转学插班指引张贴于校门显著位置,并为前来咨询的家长提供必要的信息。
2.网上申请:6月2—5日,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欲转入学校,由学校有关负责人协助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并作初步验核(验原件,留扫描件),逾期不受理。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
3.资料审核:6月8日至19日,新区公共事业局通过文件交换系统将有关资质材料发送到对应的公安、房管、社保、房产、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并反馈结果。家长自行向学校或招生窗口了解审核情况,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自行咨询有关部门。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
4.学位安排及录取:公共事业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积分进行录取。6月26日前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
5.办理转学:开学后一周内,家长携带报名表及有关资料,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无插班学位的学校,也要在学校门口通告,公布无空余学位情况、监督电话、接收家长监督。
四、民办学校双免申请可与转学插班同步,也可9月份通过民办学位补贴系统进行。自2016年开始6月份的审核不再接受民办学校在校生双免审核,请民办学校做好告知工作。
五、请广大家长认真阅读本公告,咨询请拨打新区公共事业局或各学校招生窗口服务电话。
特此通告。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5年5月25日
光明新区2015-2016学年插班生空余学位学校名单
序号 | 学校 | 插班生空余学位 |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1 | 爱华小学 | 1 | 3 | 5 | 6 | 0 |
2 | 东周小学 | 0 | 0 | 2 | 0 | 1 |
3 | 凤凰小学 | 0 | 0 | 5 | 0 | 6 |
4 | 李松蓢小学 | 0 | 23 | 35 | 0 | 0 |
5 | 长圳小学 | 6 | 2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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