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已经通过2015年龙岗区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凭有效证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
1、领取时间: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4日。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45。(周末、节假日不办理)
2、领取地点: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教育局窗口(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
温馨提示:
1、在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取教育局窗口号,按取号顺序前往2楼18、19号窗口排队办理。
2、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份。请妥善保管申请表,建议尽快归入个人档案,如有遗失,概不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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