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学位情况,现就2016年秋季公办小学、初中的转学插班安排告知如下:
一、受理转学申请的对象
各学校根据今年秋季新生的招生地段划分(实行大学区的学校按原地段划分受理,并填报大学区内若干转学志愿),受理登记地段内以下二种情况的学生:
1、法定监护人在本校招生地段内购房居住的深户学生;
2、本校地段内购房居住的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待遇人员的子女(指享受户籍学生待遇的)。
二、申请转学需提交的材料(验原件,交A4复印件)
请参考“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目之《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申请指南》“二、申请转学需提交的材料”。
三、受理时间、程序及有关要求
1、各公办学校于7月7、8日二天(周四、五)在学校服务窗口受理转学插班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受理符合上述二种情况的申请学生登记后,届时如地段学校确实没有学位,无法安排转入本校就读,签订了服从调剂承诺的,由教育科统筹协调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服从调剂的不予转入。
3、如下三种情况上不予受理:(1)区内相邻学校学生。(2)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3)市外、区外非深户籍学生及在民办学校就读的非深户籍学生。
4、由于我区公办学校学位紧张,不符合公办学校转学条件的请申请民办学校学位,符合市“1+5”政策的学生,政府将给予学位补贴(小学5000元/年、初中6000元/年)。
特此告示。
罗湖区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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