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南山区领取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的通知
各相关幼儿园: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精神,请2016年4月份递交调整收费备案申请的幼儿园于7月1日(下班前)到南山区教育局学前办各管理员处领取《幼儿园收费备案表》。
新调整收费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除文件规定及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严禁各园以任何名义和方式 (含家长委员会)另立名目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提高的收费标准用于提高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园条件,科学合理安排幼儿膳食。
南山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
(联系人:孙晓昕 2648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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