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六级新同学:
祝贺考入深圳大学,全校师生欢迎你!
为帮助你顺利入学,现将有关入学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到前须办妥如下事项【请提前准备好各种资料的复印件】
1.迁移户口
● 户籍为深圳市外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有关规定,如入学时不迁移户口,在读期间,学校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凡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管辖派出所:粤海派出所】
● 深圳市的新生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华侨与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生(含南疆单列计划)和新疆喀什地区定向生不迁移户口。
● 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到校之日起即可到深圳大学保卫部户证科交验相关户籍材料(见附1,宜在迎新周内交验完毕),迎新现场不接收。请有需要的新生于2016年9月30日前办理迁移户口的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户证科地址:学生宿舍区蓬莱客舍一楼,咨询电话:0755-2653 4963)
▶【注:办理入户和新身份证时间约8个月,请新生务必按时交齐所有材料。】
● 因新生入户时间较长,落完户后方可办理深圳市身份证,请各位迁移户口的同学留意自己身份证有效期,以免影响身份证的正常使用(身份证即将过期的同学请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换发身份证)。
2.迁移党团组织关系
● 中共党员新生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党员新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处需写“深圳市委组织部”;省内党员新生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处需写“深圳大学党委组织部”,入学后请交至所属学院。
▶【深圳大学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55-2653 6609,0755-2653 2283】
● 共青团员新生须开具《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单位需写“深圳大学”,入学后请交至所属学院。
▶【深圳大学团委联系电话:0755-2653 6383,0755-2653 7157】
3.调转档案
●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市(县)招生办或毕业中学办理调转《中学学籍档案》手续,并将档案送至深圳大学学生档案室。送达方式如下:
1)自行送达。本人领取档案后,在入学报到时将《中学学籍档案》交至报到注册点。
2)统一EMS邮寄。办理转档手续时请告知当地招生办于9月10日前将档案寄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学生活动中心A304学生档案室,邮编:518060。
● 办理转档注意事项:
1)档案袋应密封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2)请在“深圳大学新生档案标签”上注明姓名、学号及所在学院等信息,并张贴于档案袋封面左上角(自行送达及统一邮寄均须张贴)。
▶【注:如未按以上规定执行,造成今后毕业时无中学档案者,一切后果自负】
4.其他
广东省新生须办理《广东省公民兵役证》。凡广东省户籍于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24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到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兵役登记并办理《广东省公民兵役证》。新生入学后须将《广东省公民兵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统一交至所属学院,所属学院验证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二、报到
1.报到日期:2016年9月10日(周六)
●为避免报到当天人流密集,建议深圳市新生下午来校报到。
2.报到时间:上午8:00至下午18:00。
3.报到地点:深圳大学运动广场(深圳大学南门入口处右侧)
4. 报到注册:
●网上预注册:来校报到前,请先完成网上预注册。
方式一:用手机扫描深大QQ服务号二维码进行网上预注册。
▶【注:系统将绑定你的QQ号码和学号,请勿使用他人的QQ号码注册。】
方式二: 请登录http://zs.szu.edu.cn/reg/进行网上预注册。
●现场注册:已缴费成功并完成预注册手续的学生凭校园卡到注册柜台刷卡注册,并上交学生个人档案。
●学院报到:新生注册后,须到所在学院报到。深圳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的学生,请到负责培养和管理的相关学院(参见附3《深圳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一览表》)报到。
5.报到流程和接站安排:详见《深圳大学2016级新生报到温馨提示》。
6.校园地图:请点击http://zs.szu.edu.cn/detail?id=38&c=00020006。
三、入学费用
1.学杂费(含学费、住宿费和军训费):
●新生来校报到前,请按要求预缴学费及住宿费,缴费标准详见附3《深圳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一览表》。
●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可享受全额学费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可申请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但须先缴交学费,入校后,学校再按规定统一发放学费奖学金。
2.其它自备费用:
●伙食费每月约600-800元;
●水、电费按每学期学生实际使用额度付费;
●第一年教材费约需400元;
●深圳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约200元/人/年(最后缴费标准以当年深圳市社保局公布的金额为准);
●身份证照相费25元(一版9张)或30元(两版18张);
●其他生活、学习用品费用。
3.华侨与港澳台地区学生各项收费标准及自备费用标准同上。
四、缴交学杂费办法
新生须参照附3《深圳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一览表》,对应本人预缴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在规定的时间内,往我校发出的校园卡银行账户内存入足够金额,由深圳中国银行按新生实际缴费标准统一收取应缴学杂费,具体缴费办法详见《深圳大学学生缴费须知》。
五、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温馨提示
1.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关于学生的政策性助学贷款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每学年8000元。新生入学前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采用“一年一贷”的方式,申请金额包括年度学费和住宿费,可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逐年申请(续贷),操作灵活。而目前国家助学贷款采用在校期间“一次授信,逐年发放”的方式,申请金额固定(参照专业学费标准申请,暂不含杂费),审批较严格,申请周期较长。如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请新生在入校后留意学生部相关通知。
2.申请绿色通道:凡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校园卡内的金额请勿超过应缴学杂费的总和,以免银行作为学费自动扣款,同时须填写好《深圳大学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一式三份)。入学时请在新生报到现场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办理绿色通道缴交材料详见附1)
3.申请缓交学费:入学后的每个学期(不包括入学学期)因家庭经济突发困难申请缓交学费并经学校同意的学生,在银行自动扣款的几个时间段内,请不要在校园卡的银行账户上存入大于或等于该次批扣所需缴纳的学费(或学分学费)金额,以免银行自动从卡上扣缴相关费用。
六、住宿说明
1.学生宿舍由学生部辅导员办公室进行统一分配,新生(广东二本录取的深圳生源除外)可于9月6日以后,登陆深圳大学住宿管理系统网站(http://xszs.szu.edu.cn),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大社区”,查询本人宿舍安排情况,登陆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八位。
为强化契约精神、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使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社区集体住宿生活,全体新生在办理住宿手续时须签订《深圳大学学生住宿协议书》,详细内容可在深圳大学住宿管理系统网站(http://xszs.szu.edu.cn)查询。
2. 因新建学生宿舍尚未完工交付,现有学生宿舍床位不足,广东二本录取的深圳户籍学生在第一学年需自行解决住宿问题(深圳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已事前公告)。请自行解决住宿的深圳户籍新生在报到时不要携带行李,同时请根据自身情况尽早对走读期间的生活及交通做好妥善安排。感谢同学和家长们对学校的理解与支持!
七、体格复查
新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复查,(常规项目检查免费,但如发现异常情况需做特殊检查或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的,有关费用须由新生自理。),抽血化验不需要空腹。体检时,请带上本人校园卡和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体检时间:2016年9月11日—16日
上午 8:30—11:30 (11:00停止发体检表)
下午 14:30—17:00 (16:15停止发体检表)
八、入学报到、体格复查、入学教育、英语水平测试、开学典礼、开始上课、选课确认、军事训练时间
1.入学报到:2016年9月10日(星期六)
2.体格复查:2016年9月11日-16日
3.入学教育:2016年9月12日-16日
4.英语水平测试:2016年9月12日(星期一中午)
5.开学典礼:2016年9月14日(星期三)
6.开始上课: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
7.选课确认:2016年9月19日-26日
8.军事训练(含军事理论课):2017年1月9日-1月18日
九、特别提示
1.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来校报到的新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前,向深圳大学教务部提交本人书面报告及所在街道、乡镇(或原单位)的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经教务部批准,时间从规定报到之日起计,假期一般不超过一周。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后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教务部学籍室咨询电话:0755-26536174,办公地点:办公楼219-18室)
2.假期及开学后,新生如需咨询或办理各类校园事务,可关注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官方微信“深大百科”进行咨询。
3.学校已在新生的校园账户预充了人民币20元,新生报到当天,请先在补助机上(校园任一圈存机旁)滴卡显示余额,即成功激活校园账户后,可凭校园卡到学校的任何一间学生食堂刷卡用餐。(注:校园卡具有校内学习、生活等消费功能,卡内设有银行卡账户、饭卡账户、网络功能账号(需开通)、体育经费账户等。)
4.为确保宿舍内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学生宿舍禁止使用或存放煮食(煮水)类设备、电冰箱和洗衣机等电器。请勿携带大功率电器入住宿舍。
5.为保证校内交通安全,禁止学生在校内使用电动车和摩托车;在校寄宿学习期间,禁止驾驶机动车到校内使用、停放,严格遵守校内交通安全规则,服从交通管理。
6.我校实行分层分类因材施教培养模式,新生进校后可通过二次选拔,选读高等研究院理工创新实验班、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及其他各类特色实验班,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符合选拔条件的同学,如有意报读,可登录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zu.edu.cn/)和相关学院网站查阅招生公告,具体的选拔办法和规定以有关招生单位最终公布为准。
▶【注:高等研究院理工创新实验班和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二次选拔报名考试时间安排在新生报到前后进行,有意报读的学生请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生细则及办理报名手续。】
① 高等研究院理工创新实验班(http://ias.szu.edu.cn/menu/10/list):
A.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8月30日前,登录高等研究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ias.szu.edu.cn/apply/index),在线填写“理工创新实验班”申请表并提交。
B.选拔面试时间:2016年9月7-8日。
② 医学部临床医学专业(http://med.szu.edu.cn/ntss/sdmedindex/index.do):
A.报名时间及方式:2016年9月1日-9月11日,登录医学部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sb.szu.edu.cn/2016/lcyx/),填写报名表并提交。
B.笔试与面试时间:2016年9月13-14日。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七月
新生入学报到需交验材料清单
序号 | 项目 | 材料清单 | 接收部门 | 备注 |
1 | 入学时所需材料 | ① 校园卡、《录取通知书》原件;② 个人档案(由当地招生办统一邮寄档案的新生除外)(请自行在档案标签上注明:所属学院名称、学号、姓名,并将标签张贴于档案袋左上角); | 现场报到注册点 | 验校园卡、《录取通知书》,交个人档案。 |
③ 验身份证原件,交身份证(正反面)A4复印件1份(签上自己的姓名);④ 党员交《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⑤ 团员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⑥ 符合条件的广东籍新生交《广东省公民兵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 所属学院 | 新生入学后,由所属学院另行通知接收。 |
2 | 办理户口迁移材料 | ① 《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② 《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③ 身份证(正反面)A4复印件2份;④ 办理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1张、一寸白底彩照3张(须拍摄深圳市统一联网的身份证数码相片和照相回执)。 | 保卫部户证科 | ●报到后,请自行前往保卫部户证科办理。●《户口迁移证》原件上应注意事项:①《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②《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打印件,各项目栏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遗漏。涂改处须加盖派出所户政专用章。 ●身份证校内拍摄地点:①学生宿舍区凌霄斋一楼;②西南区雨巷一条街云鸥图文摄影。 |
3 | 申请“绿色通道”材料 | ① 《深圳大学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绿色通道”(缓交学费)申请表》;(报到时向学生部领取)② 《深圳大学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表》。(已随录取通知书寄出) | 计划财务部 | 在报到现场,材料经学生部和计划财务部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相关注册手续。 |
4 | 其他准备 | ①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0张,用于办理各类入学手续;② 根据附3《深圳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一览表》,向校园卡银行账户内存入足够金额。 | | |
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电话:
部门 | 电话 | 地址 |
招生办公室 | 0755-26536235 | 师范学院A座办公区413室 |
保卫部户证科(户口迁移) | 0755-26534963 | 学生宿舍区篷莱客舍一楼 |
学生部(助学贷款政策) | 0755-26732728、26537142 | 学生活动中心309室 |
校医院(新生体检) | 0755-26537182,26732067 | 校医院 |
教务部学籍室 | 0755-26536174 | 行政办公楼219-18室 |
学生部学生社区管理中心 | 0755-26537141 | 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学生事务服务中心7号窗) |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 0755-26535653 | 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
咨询时间:9月1日开学后(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深圳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一览表
单位:元/学期
专业类别 | 所属学院 | 招生专业(方向) | 学制 | 专业学费 | 课程学分学费 | 住宿费 |
普通文理类 | 材料学院 | 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4 | 1000 | 课程学分学费每学分100元,每学期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 | 750 |
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 | 电子信息类(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
法学院 | 法学 |
光电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类(测控技术与仪器、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源与照明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化学类(化学、应用化学、环境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师范) |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含轨道交通学院) |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交通运输、汽车服务工程 |
人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哲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师范) |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类(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海洋科学)、生物工程 |
师范学院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汉语言文学(文化旅游)、教育技术学(师范)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土木工程学院 | 土木类(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交通工程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日语、法语、英语(师范) |
物理与能源学院 | 物理学类(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工程与核技术)、物理学(师范) |
心理与社会学院 | 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 |
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
医学院 | 生物医学工程、药学、护理学 |
艺术设计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程、工业设计 |
经济管理类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类(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物流管理 | 4 | 1060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工商管理(旅游服务管理) |
师范学院 | 工商管理(高尔夫管理) | 4 | 4550(含球场训练费) |
体育类 | 师范学院 | 体育教育(师范)、运动训练 | 4 | 1075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 | 4 | 1185 |
医学类 | 医学院 | 临床医学 | 5 | 1050 |
传播类 | 传播学院 |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 | 4 | 2000 |
建筑类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建筑学、城乡规划 | 5 | 1800 |
艺术类 | 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 2850 |
师范学院 | 美术学、表演(影视戏剧)、舞蹈编导、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音乐创作与编配)、音乐学(流行演唱、流行器乐演奏)、音乐学((师范)培养学前艺术教育人才) |
艺术设计学院 | 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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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学费和住宿费按学期缴交。新生报到前请在规定时间内按本人专业学费标准和最高住宿费标准预存足够的金额到我校发出的校园卡银行账户里。
2. ①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学生在标准学制内正常完成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应缴纳的总学费不超过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原学年制学费总额。
②课程学分学费的标准为每学分100元,每学期学生缴纳课程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选课确认后,学校从个人账户批扣课程学分学费。专业学费在报到注册时缴纳。
3. 住宿费350-750元/生/学期,请按最高收费标准750元预存,学校将按学生的实际住房收费标准来扣收住宿费。
4. 2016级新生军训将于2017年1月进行,每位新生应缴纳军训费包含军鞋1双、水壶1个,该笔费用将于第二学期按实际招标价格统一收取。
5. 需要收据报销的学生,请在缴费成功一周后直接到校内的中国银行柜台领取收据。
6. 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第一学年可享受全额学费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可申请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但须先缴交学费,入校后,学校再按规定统一发放学费奖学金。
7. 深圳大学应用技术学院下设专业学生由相关学院负责培养和管理,具体归属学院请参见《深圳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费、住宿费标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