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深圳市南山区幼儿园2017—2018学年招生工作的温馨提醒
各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2017-2018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结合我区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别强调以下几点有关的招生事项,请各幼儿园认真贯彻执行。
1.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的咨询、投诉电话,做好儿童家长咨询和疑难问题解答工作,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学位紧张的幼儿园可借鉴义务教育积分制入学,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2. 幼儿园应面向所在居住区和社区招收3周岁以上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亲子班。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3.各幼儿园要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合理招生,不得超班额招生,严禁在三楼以上场所设置幼儿班级。
4.幼儿园应本着方便家长的原则,采取多种报名方式,提倡采用网上报名和分散验证,合理安排报名验证时间避免拥挤排队现象。
5.各幼儿园不得提前集中招生录取、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
招生工作情况将纳入区教育局对幼儿园日常管理积分管理办法、幼儿园的年度考核指标。对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南山区教育局学前办
201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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