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须具备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证件?

 
答: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深圳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不含香港、澳门和外国籍适龄儿童),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户籍儿童。

2.符合“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圳户籍儿童、军人子女和享受市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深圳市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不含香港、澳门和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为: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具有深圳户籍或符合“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军人子女和享受市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在外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三)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深圳户籍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产权份额大于50%,下同)或租赁合同或祖屋、安居房、特殊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下同)证明材料。

(四)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在深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商品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或特殊住房证明材料。

4.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证明: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缴费清单(网上打印或社保站自助打印)或本市工商部门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信息清单(网上打印)。

5.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办事处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适龄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样本可在“龙华教育在线”—“基础教育”(或中小学招生)栏目(网址:http://lhjcjy.sz.edu.cn/)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