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南山区小学入学材料说明?

 
关于2013年深圳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材料的说明:

1、打印《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填写好的《南山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若无法打印的,可在4月7日(周日)上午9:30—11:30到对口小学打印。

2、关于“深圳户籍挂靠”(含集体户籍)问题的说明,指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不是户口本上的户主。“挂靠户籍”与“非本学区户籍”计分相同,排序靠后。

3、关于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但须到2013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可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见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jyk.nsjy.net/)办理,但不保证就近入读。

(2)《房产证》《购房合同》和《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学位紧张的学校,可能还会查验监护人入住的缴纳水电、煤气费发票等资料。已入伙,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3)监护人购房产权在51%以上,才可以按“购房”申请;监护人购房产权在51%以下的,与“租房”计分相同,排序靠后。

(4)凡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购房,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不在同一户口本,但能提供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可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000”。 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5)法定监护人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的报名登记。

(6)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

(7)租赁合同必须在2013年3月31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3年9月30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租赁凭证签订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为准。

(8)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缴纳水电费的证明。网上填表时,选择“单位宿舍”,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单位宿舍”。

4、关于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问题

(1)深圳户籍的儿童,无需查验其父母的计划生育材料。

(2)非深圳户籍的儿童,需提供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如果母亲为深圳户籍的,提供母亲户籍地街道办计生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②如果母亲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母亲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③父母离异的,如果离婚时子女归父亲抚养且父亲为深户的,提供父亲户籍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如果父亲为非深户的,提供父亲现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④如果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的,请咨询户籍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的计生部门并开具计划生育证明。

(3)申请民办学校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及儿童均为港、澳、台、外籍人士,不用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儿童是港、澳、台、外籍,但父母双方大陆居民的,参照上述第(2)条规定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学校查验并收取《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家长可直接登陆“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zhealth.gov.cn/wsj/view?id=2点击“政策法规”→计划生育监督管理→查找《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规定〉的通知》)进行查询,也可直接咨询现居住地或户籍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和社区工作站计划生育窗口。家长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补充或录入,再到相应的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开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南山区各街道办计划生育科咨询电话可见折页附页。

5、关于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①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劳动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可申请学位,但在录取时,排序靠后。

②学生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提供父或者母亲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即可。

6、关于非深圳户籍学生办理《就学联系函》

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或乡(镇)教育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中心小学出具《就学联系函》,格式可参见基础教育科网站“小一招生”栏的“温馨提醒”,2012年5月1日后开具的《就学联系函》都有效。

7、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儿童是非深户,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1+5”文件要求的证件外,还应提供以下证件之一①《深圳市人才居住证》②《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③由南山区经促局、科创局出具的区中高层次人才证明。④持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

8、关于“复印入学材料”及《网上填表指南》《南山区2013年小一学位申请样表》的说明:具体要求参见基础教育科网站“小(初)一招生”栏目之“温馨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