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市宝安区新生按照什么原则和顺序录取?学位类型和具体录取顺序如何规定?

 
(一)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住房资料情况将我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6类,依次如下:

1.学位类型1:宝安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2.学位类型2: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3.学位类型3:宝安区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4.学位类型4:深圳市其他区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5.学位类型5:暂住户籍、招生地段内自购房

6.学位类型6:暂住户籍、招生地段内租房

注:各街道教育办可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在以上学位类型不变的前提下,进行适当细则补充。


(二)录取顺序和原则

1.按照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学位类型的高低依次录取。

2.同一学位类型中,按以下顺序录取:首先,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次,父母有一方或一方以上是深圳户籍的优先录取;再次,以缴纳社保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间长短顺序安排。

3.学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其余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调整到民办学校的公派学位。

4.特别提醒:学位申请登记学校不是录取学校,最终录取学校需待登记情况汇总后,由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根据有关规定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根据实际学位情况安排录取学校。


(三)如何知道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类型?

答:2012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和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已汇总公布在《2012年秋季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范围及接受申请学位学位类型一览表》中。家长在“宝安教育在线”之“基础教育”(网址:http://bajjk.sz.edu.cn/)的“通知公告”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