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如何考取教师资格证?

 
问:你好。我是09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生,非师范专业,08年考取了普通话测试二乙级别,大学英语6级。我现在没有在教育机构工作,今想考取教师资格证。我住在宝安区。请问现在关于获取教师资格证的条件以及流程是怎样的?需要通过哪些考试?在哪里报名参加这些课程的考试?急切盼望您的答复。感激不尽!


答:

教师资格证具体报名时间由广东省教育厅统一规定。面向社会人士的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往年约在九月(2015年面向社会人士的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8时至9月30日17时)。

教师资格申请人到现场确认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要求正反面打印并由个人签名。表格及表格上照片由系统自动生成,不得自行张贴照片或自行设计表格;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必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并到区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无效;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1份。有工作单位且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管理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有工作单位但人事档案挂靠在深圳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申请人,该表由工作单位填写盖章后,需加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章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先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出生至今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再持《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该表;

7.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上传到系统的照片、张贴在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9.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包括:(1)在我市指定的师范院校进行培训获得的“两学”证书,证书可适用到2014年9月;(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获得的“两学”合格证书,证书可适用到2017年9月(必须于2014年9月1日前取得);(3)取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要求加盖“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章才有效,证书可适用到2015年9月(必须于2014年8月底前取得)。以上须提供证书,证明无效。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2015年实行“教育学”、“心理学”全国统考后,具体“两学”政策以实际出台的为准。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工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11.国外学历必须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内学历必须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定中心出具,或经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并加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章。(在编正式教师除外,但需提交学校编制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证书(明)原件和复印件,由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均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gdhed.edu.cn或深圳市教育局网站下载使用。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如您还有疑问,可咨询相关业务部门:88125350或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