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2013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即将开始,小一网上报名时间从2013年3月30至2013年4月18日,初一网上报名时间从2013年4月20至2013年5月5日,学位类型划分、报名办法和提交材料与2012年相同,家长可提前做好报名准备。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宝安区2013年秋季拟试行积分入学,在保障符合资格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前提下,使学位排序更精确,录取更公平。现将积分入学办法预告如下:
一、深圳市宝安区2013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积分方法
深户学生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非深户学生按照社保或经营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1.深圳户籍学生: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来积分,居住每满1个月积1分。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按发证日期计算;提交租赁凭证(合同)证明材料的,按照租赁凭证(合同)载明的登记备案日期计算;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按照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计算。计算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是: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积分不封顶。
2.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社保或经营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非深圳户籍学生的积分包括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与计生积分两项,两项积分之和为其有效积分。
(1)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申请学生的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有缴纳社保的,按在本市缴纳社保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属于经商办企业未缴纳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入股或设立时间计算积分(社保或营业执照二选一即可,社保提交父、母任何一方即可)。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户籍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积1分,时间计算到学位申请当年的2013年3月31日为止。积分不封顶。
(2)计生情况积分:独生子女积60分,其他政策内子女积30分,政策外子女本项目不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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