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 广东省教育厅出台文件推行素质教育,2011年中考将取消加分
10月29日广东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大刀阔斧推行素质教育。其中引人关注的内容包括:
●优质高中每年招两成公费生
———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公办省一级普通高中,每年要安排20%以上的公费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含民办)学校,并逐年提高直接分配的比例。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和实施具体的分配办法。
●高中录取取消奖励加分
———从2011年起,除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外,普通高中录取取消各种奖励加分政策。
●严禁将“奥赛”成绩与招生挂钩
———严禁学校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与招生录取挂钩(包括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也不得作为奖励加分或作为编班和转学的依据。
●保证中小学生睡眠时间
———小学生和初中生每天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含早读)的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和7小时。不得安排走读生到校晚自修。保证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
●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家庭书面作业
———学校要合理安排学生作业数量和内容,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生控制在1.5小时以内。摒弃机械性、重复性和惩罚性的作业。
●严禁举办重点班特色班兴趣班
———《意见》再次重申,学校不得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集体补课;不得利用早、晚自习和午休等时间上课、集体辅导或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参与举办(含租借场地)面向义务教育学生的各种辅导班;严禁举办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
●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学校不得拒绝片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不得擅自跨片区招生。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借助民办学校组织考试为公办学校录取新生。
●不得炒作各类“状元”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时间。考试内容(含单元检测)不得超出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不得将“奥赛”等超标内容列入考试。学校不得按考试成绩对学生和班级进行排名,不得给班级和任课教师下达升学任务,不得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依据对教师进行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宣传中考成绩、优秀率、升学率等,不得炒作各类考试“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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