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2月1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近三年学前教育工作,提出要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把政策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力、能否有效缓解“入园难”,作为检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范围。
这是继11月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出台《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亦称“国十条”)之后,我国政府紧锣密鼓的具体落实行动。从中可见国家解决义务教育问题的决心。在笔者看来,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意见,还应该吸取以往的教训,结合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在发展学前教育中创新机制。具体包括三方面。
其一,学前教育发展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导致我国当前“入园难、入园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学前教育的发展缺乏系统规划。如果在制订三年行动计划中,地方政府不广泛听取幼儿园、家长、社区群众的意见,很有可能重蹈覆辙:规划考虑眼前多,考虑长远少;考虑救急多,考虑长效机制少;幼儿园的布点也可能存在问题,还会出现短命幼儿园。为此,必须建立能广泛听取意见的决策机制,而不能拍脑袋决策。
其二,学前教育的预算、拨款机制。有效缓解“入园难”,根本在于增加政府投资,增加学前教育资源。而如何保障政府投入,一直是我国教育发展的难题。为确保学前教育的投入,应该改革拨款由政府部门说了算的做法,探索建立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通过该委员会制订预算并监督政府落实。对其他教育经费的划拨,也是如此。在发达国家的教育拨款中,这是最为有效的手段。
其三,学前教育的社会评价机制。将学前教育的发展纳入政绩考核,这对推动政府工作有一定作用,但如果政府部门由此对学前教育学校开展各种行政评估,就可能造成办学中的弄虚作假、形式主义与急功近利。应该通过两方面力量保障学前教育按规律发展。一是社区和幼儿家长参与办园;二是培育学前教育社会中介评价组织,对学前教育的办学水平实行专业评价和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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