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多年来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实现了零择校费,决不允许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任何形式的择校费用,而且全面免除了学费、书本费,非户籍学生也不需要缴纳“借读费”,因而深圳市民不必为缴费而困惑。
到了招生季节,学生家长纷纷为适龄儿童报名入学。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深圳所有学校都在校门口张榜公布收费明细,其中没有所谓的“择校费”一栏。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胡新生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深圳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收择校费,深圳欢迎企业捐资助学,但绝不允许与学位挂钩。
在广东,深圳义务教育阶段的非户籍学生人数最多,但已经实现就读“门槛”最低:只需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提供出生证、父母深圳房产证明等5种材料就可申请入学。
目前,市教育局要求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贯彻《义务教育法》,对符合“1+5”条件的适龄儿童实行就近免费入学。市教育部门每年招生时都会重申,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做到“六公示”、“五不”: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公示招生计划、公示招生地段、公示招生程序和办法、公示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公示咨询投诉电话,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未经批准不举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
深圳义务教育阶段免学费、书本费、借读费的工作,是从2008年秋季新学年开始的。当年,深圳在落实国家规定的免缴学杂费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免收课本费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全市每个小学生一学年可免除728元,其中杂费388元,课本费340元;每个初中生一学年可免1042元,其中杂费538元,课本费504元。当年,这项民心政策预计惠及深圳60多万名学生,其中包括非深圳户籍学生34万人。
2010年,在免交学费、书本费“双免”基础上,深圳又全面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费”,这一规定使当年近57万户非深圳户籍的学生家庭受益。此前,深圳每学期向非户籍学生收取700元至1125元不等的“借读费”。按非户籍学生总数的一半就读公立学校和每学期700元的最低标准测算,深圳当年免除的“借读费”总额超过4亿元。此后深圳教育部门做过一次调查,结果90.7%的非户籍学生认为,学校对非户籍学生与户籍学生“一视同仁”。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胡新生说,深圳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收“择校费”,深圳欢迎企业捐资助学,但也绝不允许以学位作为回报,企业助学不允许与学位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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