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来文,要求将红岭小学改扩建项目的新建教学综合楼的建筑高度由5层调整至6层,申请变更深规土许ZS-2010-005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红岭小学位于罗湖区松园路与松园北街交汇处,红线号为2010-011-0064号。2010年11月25日,我局核发深规土许ZS-2010-005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为:用地面积10401.2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小学用地,容积率0.99,建筑面积10297.27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5892平方米(不含架空层),建筑高度不大于5层;保留原有建筑4405.08平方米,包括原有教学综合楼899平方米(不含架空层)、教学扩建楼1564平方米、单身公寓1207平方米、家属住宅楼735.08平方米;新建建筑退线为南≥6米,且与周边建筑须满足日照和《深标》等相关规范要求。
经研究,我局原则支持将新建教学综合楼的高度由5层调整至6层,要求5层以上(含第5层)不用作教室,同时进一步明确新建建筑北侧退线不小于6米,且与周边建筑须满足日照和《深标》等相关规范要求。由于所申请事项涉及规划设计条件的变更,现拟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地点:1.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规划展厅: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一楼。2.项目现场:红岭小学出入口。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网站:http://zsy.szpl.gov.cn/
公示时间:为期7天,自2011年8月22日至2011年8月27日止。
意见反馈:1.公示期间对该规划草案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行政服务窗口(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海大厦一楼),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汪工;联系电话:83133192;传真:8313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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