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计划对长期在我市从教的民办教师给予从教津贴补助,以解决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待遇低问题。这是近日市教育局在给市人大代表的建议答复中透露出的信息。
截至去年9月,深圳市共有民办中小学252所,占全市中小学校总数的39.44%;就读民办中小学学生371965人,占全市中小学学生总人数的39.02%。民办学校共有教职工25014人,其中专任教师18331人。
由于民办教师与学校为纯粹的聘用关系,一些私人举办的民办学校为尽快收回办学成本或追求更多利润,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往往成为首选。不少民办教师月收入仅1000多元,随时有“下岗危机”,享受不到社保、产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
民办教师待遇偏低,导致师资难以保证。每年我市“两会”期间,提高民办学校教师工资、缩短与公办学校教师的收入差距的呼声从未停止过。
深圳市人大代表洪雪娟调查发现,目前深圳民办学校教师的收入是公办学校在编教师的1/4,是公办学校借聘教师的1/3,但他们工作量要比公办学校教师重,承受的社会压力要比公办学校的教师多。退休时,幸运的话,养老金只是相同资历公办教师的50%左右。
深圳市教育局前不久在对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中表示,民办学校教师工资不属于财政支付范围,市财政委认为,其工资薪酬应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合同法律法规与教师本人协商签订。尽管如此,市教育局与市财政委在研究市本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时,计划对长期在我市从教的民办教师给予从教津贴补助,但尚需报市政府审定。
由于没有针对教育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民办教师收入只能参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教育界人士呼吁劳动部门针对教育行业制定相关薪酬标准,防止个别民办教育举办者故意克扣教师工资,以保证民办教师能获得基本的、有尊严的生存。
答复中,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将继续做好保障民办教师工资待遇相关工作,通过完善民办学校工资合理增长制度、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以及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完善和提高我市民办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
龙岗福田两区财政补贴民办教师
虽然目前全市性的民办教师工作补贴政策尚未正式出台,但是有的区已经先行一步。
2011年8月20日,《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管理办法》出台,凡符合条件的龙岗区民办学校教师,小学、初中教师每人每月将获补贴600元人民币,高中教师每人每月将获补贴500元人民币。据龙岗区教育局负责人介绍,龙岗区民办学校占到龙岗教育半壁江山,民办学校专任教师约有5700人。龙岗区表示,民办学校教师工资补贴发放后,各民办学校不得降低原有的教师工资标准,而要采取措施逐年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如教师工资下降及工资发放水平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民办学校,不纳入区政府专项资金补贴教师工资的范围。区教育局将民办学校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的情况纳入年审检查的内容,检查结果与年检结论挂钩。
区教育局每学期对民办学校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当年审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各种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的资格。
福田区拟将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的2%至3%设立为民办学校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科研工作、师资队伍等。民办教师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确保国有民办学校教师月最低工资为4500元以上,简易民办学校为3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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