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的回复表示,目前择校费仅针对高中阶段收取,义务阶段一律不得收取择校费。因择校生增加了就读学校的负担,所以通过收取择校费适当弥补培养成本,目前对深圳户籍、非深户籍学生均会收取择校费,自2007年以来,年均收取择校费4120万元。
公益人士刘潇虎上月向深圳市教育局、市财政委员会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深圳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择校费的依据、缴纳人数、收支情况等信息(详见南方日报11月28日深圳观察A01版《公益人士四问择校费 要求公开收支情况》)。记者获悉,市教育局已就该申请作出回复,市财政委员会则电话告知刘潇虎,因无法在法定期间内答复,需要延期,但刘潇虎暂未收到市财政委员会的书面延期通知。
刘潇虎表示,深圳在义务教育阶段不收择校费的行为值得肯定,但由于非深户正取生比例明显低于深圳户籍考生,所以收取择校费仍然对非深户学生不利。他还表示,由于择校费占教育经费比例太低,建议通过增加教育投入的方式,取消择校费。
高中阶段收择校费不分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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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人士
正取生非深户比例小,择校费对非深户籍学生不公平
针对刘潇虎要求公开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哪些学生需要收取择校费,市教育局的回复表示,义务阶段禁止招收择校生,也不准收取择校费,择校生和择校费仅针对高中阶段,目前义务阶段缴纳择校费的学生数为零。
该回复表示,广东省《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0]231号)及深圳市《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深价联字[2002]37号)均赋予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收取择校生和择校费的权利,但招收择校费的比例不得超过正取生计划的20%。择校生计划面向全市户籍及符合深圳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考生,凡被录取为择校生的,不区分户籍均收取择校费。
刘潇虎表示,如果在实际执行中,义务教育阶段真的不收取择校费,非常值得肯定。但刘潇虎质疑,虽然择校费名义上是针对深圳户籍及非深户籍考生均收取,但根据《201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参与招生的93所学校,除了28所民办学校和24所公办职业、技术、艺术、美术学校以及1所公办民助高中不区分户籍外,全部40所公办高中都区分深户和非深户籍学生。其中,包括“四大名校”在内共8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但正取生不招非深户学生,非深户学生只有以择校生的方式才能就读;其余32所学校招录非深户正取生,正取生总数上招录AC类与D类(非深户)的比例为5∶1。
“问题不在于择校费对深圳户籍也收取,而是非深户籍的选择机会很少,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对非深户籍学生不利。”刘潇虎说。
收取费用为弥补培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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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人士
按照在校生人数拨款,学校负担从何而来?
针对刘潇虎提出的关于收取择校费的原因,市教育局回复称,因为择校生出于自身要求选择非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就读,增加了就读学校的负担,所以通过收取择校费可适当弥补培养成本,“深圳市每年收取的高中阶段学生择校费全额返拨给学校用于补充公用经费。”
不过,在刘潇虎提出的另一份公开申请中,市教育局回复称深圳每年对公办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的教育经费拨款都是根据在校生人数拨付,义务教育免费中央补助金按义务教育阶段免费人数拨付,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奖励资金按义务教育在校生中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数拨付。
对此,刘潇虎表示,既然是根据在校人数,那就包括非深户籍学生,因此教育拨款中已经涵盖了择校生的培养成本,“怎么会增加就读学校负担呢?不能人为地制造出择校生然后收费,却把责任推给择校生。”
择校费无法公开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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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人士
将继续申请列出非深户籍学生择校费金额
针对刘潇虎公开择校费收支明细的申请,市教育局提供了深圳缴纳择校费的学生人数及总额。市教育局回复称,自2007年—2011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在校生分别为113622、125534、138586、152498、160373人;其中,非深户籍学生数分别为31906、37068、46645、55543、65438人,缴纳择校费学生数分别为3848、4936、4527、3560、3766人。
该数据显示,近5年来高中阶段缴纳择校费的人数占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平均为3%,近两年则有下降趋势,2010年和2011年年均为2.3%。
回复还表示,2007年—2011年,深圳市实际收取的高中阶段择校费总额分别为3800万元、4900万元、4500万元、3600万元、3800万元,年均4120万元。择校费严格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由于深圳每年收取的择校费全部上交财政专户,再全额返拨给学校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且收入按照来源分类,支出与财政拨款、教育收费资金合并安排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所以无法提供择校费的支出明细,目前只能公布择校费总额。
刘潇虎表示,之前以为择校费仅针对非深户学生收取,所以没有考虑到深圳户籍学生择校费的缴纳情况,“虽然市教育局表示无法公开收支明细,但下一步,我准备继续申请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缴纳择校费的总额,弥补无法列出支出明细的不足。”
实际收费不到培养成本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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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人士
择校费占教育经费比例不到1%,建议取消
市教育局回复称,按照粤价[2000]231号,深圳市可收取当地同类学校高中学生上年生均实际培养成本的3倍,但深圳规定省一级(重点)学校高中收费择校费为每生每年1万元,市一级则为8000元,不到深圳市公办普高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半。
市教育局提供的《2007年—2011年深圳市教育经费情况表》显示,近5年来,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分别为25.82亿元、29.86亿元、35.01亿元、43.96亿元、48.93亿元,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择校费总额计算,近5年来择校费与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之比分别为1.5%、1.6%、1.3%、0.8%、0.8%。
刘潇虎表示,既然择校费数额所占教育经费比例如此之小,建议直接予以取消,“取消择校费并不会对教育产生大的影响,却有助于消除数千名择校生及其家庭面临的不公,而且完全可以通过适当增加教育经费投入的方式,将取消择校的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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