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对象
我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二)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1.宣传准备(2013年3月15日起)。
3月15日起, 市、区全面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设立咨询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做好政策咨询工作(延续至招生工作结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群众咨询情 况和工作需要,组织编发《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问答》或必要的补充宣传资料。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向社会公布关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的主要信息。市、区教育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如下:
单 位 |
咨询电话 |
招生网址 |
福田区教育局 |
82918379 |
http://www.szftedu.cn |
罗湖区教育局 |
25666324 |
http://www.luohuedu.net |
盐田区教育局 |
25228527 |
http://ytjjk.sz.edu.cn |
南山区教育局 |
26486070 |
http://jyk.nsjy.net |
宝安区教育局 |
27757162 |
http://www.baoan.net.cn |
龙岗区教育局 |
89551962 |
http://lgjjk.sz.edu.cn |
光明新区公共事业局 |
88211352 |
http://gmjjk.sz.edu.cn |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
85209407 84622734 |
http://psjyk.sz.edu.cn |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 |
28010334 |
http://lhjcjy.sz.edu.cn |
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 |
28333623 |
http://dpjyw.sz.edu.cn |
市教育局 |
82661331 |
http://www.szeb.edu.cn |
2. 网上预报名(2013年3月28日至2013年4月13日)。
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3.学位申请(2013年4月14日至2013年4月17日)。
(1)适龄儿童家长向招生地段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给学校初验;学校及时接受招生地段内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每天招生工作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
(2)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能保证就近提供学位。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3)市、区教育局开展招生工作巡查和调研。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研究解决本区反映比较集中的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5月26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主动与公安、劳动保障、市场监管、国土房产、房屋租赁和计生等相关部门联系,共同做好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工作。
5.学位安排(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6月9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允许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6.检查核准(2013年6月10日至2013年6月16日)。
2013年6月16日前,区属公办学校和辖区民办学校将拟录新生名单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7.公布新生名单及新生报到注册(2013年6月17日至23日)。
2013年6月17日至23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与学校商定并提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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