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坪山新区201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
凡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07年8月31日及此日期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符合如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相关政策优惠的人员子女;
3.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父母在深圳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二、深圳坪山新区2013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二)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原籍户口本、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监护人)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凭证及付费凭证等材料。(自有房者: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50%)。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社保清单),或者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
4.计生证明材料:申请学校所在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深圳坪山新区2013年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材料的具体提供办法
(一)户籍资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在深居住证与三方的原籍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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