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每名考生可以选报两个专业志愿。通过网上预报名,并经审核通过后,本人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信息确认、证明材料原件审查、缴交报名费等相关手续,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生阅读招生方案、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准备报考所需材料、免冠彩色电子相片(用高考报名系统下载的相片)。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登陆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ddzs.sziit.com.cn),使用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注册用户,获取报考序号,登陆面向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报名系统填报申请资料。
(三)学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考生登录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
(五)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下列材料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和确认:
1.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经申请人所在中学学校学籍部门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
2.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打印《广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经本人签名、所在中学盖章确认;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证书封面页和内页复印件);
5.考生符合附加分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盖章证明)。
注: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六)通过报名信息确认的考生缴交报名费,学校现场打印准考证发给考生。
五、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核办法
实行“综合文化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专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
(一)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对报考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文化考试笔试的考生名单。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考试由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环节考核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两个科目,具体考试范围参见《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中职自主招生考试大纲》。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能力、职业素养和专业基础为主。综合文化知识考试以自然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语 文、数学、英语)、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应用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为主要内容;专业综合理论考试以考生所报考专业 需要掌握的专业基础、综合理论等为主要内容;专业技能考核以考核学生的专业操作能力为主。分值设置:考试总分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语文、数学、英语分别为70分、60分、70分),专业综合理论和专业技能考核满分值分别为150分。
(三)学校根据报考生源情况及综合文化成绩(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划定各专业综合文化成绩合格线。综合文化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报考专业的“综合文化成绩+附加分”,按照专业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名单。专业技能考试名单予以学校自主招生网上公示。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来我校时需携带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原件和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不能及时提供体格检查卡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总分=综合文化知识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附加分+专 业技能考核成绩。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 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入选考生名单报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六)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自主招生网站上公示。
六、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附加分项目
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
1.中职阶段在全国性学科、技能大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以上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一、二、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2. 中职阶段在省级学科、技能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或三级等级证书以上者(一、二、三等奖或证书分别加10分、8分、5分);
3. 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级以上等级证书者(第一、二、三名或证书分别加20分、16分、12分);
4. 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竞赛中获得第四、五、六名,或在市级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或三级以上等级证书者(分别加10分、8分、5分)。
除 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外,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以相关获奖证书上面的章印为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加盖 公章证明,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考生如符合同一项目或类型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最高奖项加分,附加分累计最多不超过20分。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进行鉴定,加分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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