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学籍不在同一个区的考生,在报考面向区内考生招生的学校时,须自行选择按户口所在区的范围填报志愿,或者按学籍所在区的范围填报志愿。
考生要珍惜自己的权利,尽量多报志愿。不同批次的学校录取时间有先后,考生可在每一批都选填志愿,争取被理想的学校所录取,切忌只报一个志愿。但考生及家长也要注意,若按所报志愿录取后,不能退档或转录;如果不去报到入学,将被取消今年的录取资格。
市招考办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对社会上各种名目的招生宣传要仔细加以辨别,对招生学校的办学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教学质量宣传等有疑问的,要向有关部门咨询、查证,以免上当受骗。
填报志愿时要注意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和单科成绩等级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有关学校对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和单科等级的要求。比如:报考省一级学校的考生,其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须为B以上(含B)。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高的考生,其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即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其中报考市外国语学校、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福田外国语高级中学、罗湖外语学校、南山外国语学校(集团)滨海中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的,其英语单科等级须为B以上(含B)。
填报指标生志愿的注意事项
2013年,深圳市指标生分配总体上保持2012年政策和做法,指标生分配比例不变,进一步增加试点学校。除2012年参加试点的24所学校外,按照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参加试点的原则,新增7所试点学校:福田外国语高级中学、梅林中学、西乡中学、沙井中学、松岗中学、石岩公学、布吉高级中学。参加指标生分配改革试点的31所高中学校共安排指标生计划6099名。按照指标生分配方案规定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经指标分配系统进行具体计算,31所试点高中学校实际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总数为6261名。2013年比2012年增加的指标生名额,主要来自新增的7所试点高中学校。各高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可通过“深圳招考网”和《考生报考指导手册》查询。
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②参加本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③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④从2011年3月25日起至初中毕业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须取得该校初中三个学年的学籍。从市外转入深圳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考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深圳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考生填报指标生志愿与普通生同步进行,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且限报1个指标志愿。填报志愿前,学校要提醒考生从《考生报考指导手册》以及“深圳招考网”等渠道了解指标生分配的相关政策,查询试点学校的指标生招生计划,以及各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具体情况。在网上填报中考志愿时,符合指标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第一批次的8个志愿中,选择其中1个有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学校作为指标志愿,在该志愿“指标生”选项前方框内打“√”即可。
在正式录取前,招考部门将通过指标分配系统,在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范围内,根据考生的指标志愿和中考成绩等条件,筛选出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入围考生。如果考生在指标生筛选中未入围,则其所报指标志愿的指标生选项自动失效,该志愿仍作为普通志愿参加投档。
高中学校录取指标生设最低控制线,该控制线不低于本校普通生录取线30分。录取时,首先在中招录取系统中对入围指标生的指标志愿作相应技术标识,然后将指标志愿连同非指标志愿,与普通生一起划线投档。
如果考生在第一批次志愿中选择一个志愿作指标志愿且筛选入围,但录取时被指标志愿前的普通志愿学校录取,或者其中考成绩已达到所报指标志愿学校的普通生录取线,则该生不作为指标生录取,其原占用的指标生名额由所在初中学校与其填报相同指标志愿的考生递补。
各初中学校所获指标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自动失效,各试点高中学校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为帮助考生直观形象地理解指标生分配和录取办法,市招考办制作了《深圳市2013年指标生名额分配和录取办法示意图》,考生可通过“深圳招考网”或《考生报考指导手册》查阅。
填报提前批志愿注意事项
准备报名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考核或报考深圳市体校、深圳艺校的考生,必须先上网在“提前批”填报志愿。提前批志愿只能报一个。已通过特长生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填报公办学校特长生志愿,且限报通过审核的招生学校及专业细项。民办学校特长生报名及招生办法,请考生直接咨询报考的学校。
体育艺术特长生和艺术学校、体育学校录取工作在提前批进行。填报了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或深圳市体校、深圳市艺校志愿的考生,也可上网填报其他批次的志愿。但这部分考生如果被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或被体校、艺校录取,则其之前在网上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将自动作废,不再参加其他志愿学校的录取。
提前批的特长生志愿只用于特长生录取,不能作为同一学校在其他批录取非特长生的志愿。参加了体育艺术特长生考核但未被录取为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如果还上网在其他批填报了非特长生学校志愿,将按其所填报的非特长生志愿划线录取;如果考生仅在提前批填报了特长生学校志愿而又未被录取为特长生,则将因无其他批的学校志愿而无法被录取。
填报择校志愿的注意事项
报考择校的考生须填报择校志愿,择校志愿另有代码,如深圳中学和深圳中学(择校)是两个不同的志愿。需特别注意的是填报了某校志愿并不等于填报了该校的择校志愿,反之亦然。如填报了“深圳中学”志愿不等于填报了“深圳中学(择校)”志愿,填报了“深圳中学(择校)”志愿也不等于填报了“深圳中学”志愿。择校志愿须按规定填入相应批次。
按规定,择校生须交择校费。各学校择校生的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按照深圳市政策,择校生与正取生均列入招生计划,明确招生范围,分别编代码,统一划线,统一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和直升生不填报中考志愿
已确定作为公办普高或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公办普高直升生,不填报中考志愿,也不再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公办普高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和直升生仍要参加中考,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中考。
中考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参加中招划线录取
6月26日至28日,市、区有关部门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最终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其原报名信息、填报志愿信息将作无效处理,此类考生不能参加中招划线录取,可报名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中考录取主要依据标准总分
2013年深圳市中考成绩继续以单科等级和标准总分同时呈现。
单科标准分是指通过单科原始分转化而得到的一种地位量数,它反映考生单科成绩在全体考生成绩中的位置。
单科等级成绩根据单科标准分划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如果出现满分人数超过考生总人数5%的特殊情况,则满分者均为A+,后续等级所占比例相应扣减。由于单科标准分是由单科原始分决定的,因此单科等级比例的上述变化并不影响考生的单科标准分。
按照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深圳市中考不公布各科原始分和标准分,只公布六科标准总分和单科等级。标准总分是中招录取的主要依据,在标准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学生。单科等级主要用于考生了解自己的单科考试分数在全体考生中所处的大致位置,除省一级公办普高要求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均为C+以上,部分外语学校要求英语单科等级为B以上(含B)外,一般学校录取时对单科等级没有要求。
标准总分不是各科标准分的加权平均值。其计算方法是:将各科标准分进行加权相加,得到一个加权总和值(简称加权值),然后再将这个加权值转换为标准分,所得值即为标准总分。例如,某考生今年中考各科标准分为语文570、数学600、英语590、科学580、历史与社会630、体育600,则按2013年各科权重规定(语文、数学、英语权重为1,科学权重为1.5,历史与社会权重为0.6,体育权重为0.3),该考生六科加权值为:570+600+590+580×1.5+630×0.6+600×0.3=3188。最后再将这个加权值转换为标准总分。
2013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市教育局文件规定,2013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仍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任何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具体投档方法是: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标准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对某一考生来说,由计算机对其在同一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包括第一批次的指标生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如成绩不够,则检索该批的第二个志愿学校,如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高中学校投档,投档后由高中学校录取。如果检索完该批的所有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则转入下一批志愿,按相同办法检索投档。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到了所填报的几个志愿学校的录取标准,则按照其所填志愿的顺序,由达到录取标准的第一个志愿学校录取,不能要求跳转到后续的志愿(包括指标生志愿)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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