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中招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由于部分考生填报志愿不合理,导致至今未能被录取,为让更多的考生能升读高中阶段学校,决定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在2014年8月15-19日补报志愿,2014年8月20-21日组织补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报条件
凡已通过中考报名资格审核,未被录取且达到各校补报资格线的考生,可参加补报志愿。补填志愿只能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有扩招计划的学校,具体可查阅我办在“深圳招考网”(http://www.51a.gov.cn)及有关媒体上公布的《深圳市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补录计划》(以下简称《补录计划》)。
按招生政策规定,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补报志愿,不能转录或补录。考生补报志愿之前,可在“深圳招考网”的“中考信息栏”中查询自己是否已被录取,只有通过中考报名资格审核却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上网填报志愿。各区教育局(含各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和各初中毕业学校要登录深圳市中考中招管理系统(http://www.szzk.edu.cn),在数据管理中下载未录考生名单,负责通知考生按时上网补报志愿。各初中毕业学校要积极主动做好宣传组织工作,把《补录计划》和《补报志愿须知》及时通知到有关考生。
二、补报志愿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补报志愿时间:8月15日上午10时至19日下午6时。
(二)考生全部通过互联网补报志愿,网址为:
http://www.szzk.edu.cn或http://220.231.152.18
(三)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4所学校。补录时,将按考生所补报志愿顺序,从高分至低分录取。志愿由考生本人按志向和有关规定,结合本人及家庭实际,根据公布的《补录计划》和要求,自主补报。
(四)考生上网补填志愿前,要先仔细查阅《补录计划》及《补报志愿须知》,注意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最低资格分数线、收费标准及有关说明,并记录下拟补报志愿学校的代码。
最低资格分数线,是考生补报志愿的资格线,而不是补录的分数线。补录时,将根据考生补报志愿顺序和学校补录计划,按考生中考标准总分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划定各学校最低补录标准。当补报某校的考生较多时,最低补录标准很可能高于补报志愿的资格线。因此,初中毕业学校要动员考生按照自己的考试成绩,选报合适的学校,做到“两个结合”(即录取标准高与录取标准低的学校,普通高中与中职类学校相结合),以增加录取机会。
(五)考生在网上所补报的志愿,将作为补录的依据。考生要对自己上网补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补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不得再进行修改。
(六)考生上网补填志愿仍使用5月份上网填报志愿时的密码。不慎遗失填报志愿密码的考生,请凭《准考证》自行到学校所在区教育局所设的“中考补报志愿咨询点”(具体地点由区教育局通知有关学校)申请重新设置密码,市直属学校考生到市招考办(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4号楼)2楼办事窗口申请办理。
(七)各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补报志愿和补录工作,热情为考生服务,正确引导考生补填志愿,但不能硬性指定考生报考某学校或对考生填报志愿加以限制,更不能代替考生上网操作及修改考生的密码。各毕业学校要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在网上补报志愿的条件。
请各区教育局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本区有中考考生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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