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有市民问超生是否可以入户的问题,计生部门答复,超生人员不可以办理调入深圳手续。
有市民问罗湖区人口计生部门:“我已生育二胎,在原户籍双方已征收完毕抚养费,公司有指标,且通过取得招调工工种培训证书。请问贵局给开计生证明吗?”
罗湖区人口计生部门答复:“根据我市的现行规定,对凡已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暂不受理迁户手续。”
另一位市民问:“我是深圳户口,但是集体户口,且没有在深圳买房。老婆孩子的户口都在内地。两个孩子,小的属于超生,已经缴纳了罚款入了我老婆的户籍了。俩孩子的户口都和老婆在一起。老婆已经办了节育手续。现在想把老婆孩子的户口一并迁入深圳,请问,需要怎么样才能迁入呢?”
罗湖区人口计生部门也作出不能办理的回复。
罗湖区人口计生部门答复:“离婚”并不能改变“超生”的现实和有无违反生育政策的定性。根据我市的现行规定,对凡已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超生,暂不受理迁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