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深圳政府对哪些适龄儿童就读有特殊规定?

 

1.国务院、解放军总政治部、广东省政府、深圳市政府对部分军、警人员,侨眷,中央各部委和各地政府驻深办事处干部,以及留学归国人员等特殊人才的子女就读有专门规定。上述人员的子女在深圳接受义务教育可视同深圳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安排入学等。有关具体政策可向所在招生地段的学校或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2.在深投资的台商的子女入学有专门的政策规定。台商子女申请入学需统一到现居住地辖区台办办理《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并按辖区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