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小孩在内地读小一,准备2015年9月份来深圳读小二。我夫妻二人及小孩均非深户,在龙华民治有房产,我夫妻及小孩均办理了长期居住证、并在缴社保。夫妻社保均有10年以上。请问,我这种情况,小孩来深圳读书需要什么证件及证明材料?需要走什么样的流程?
答:
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由各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各区情况略有不同,详见各区教育局具体规定。非深圳户籍学生须提供“1+5”相关材料、原学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函。基本条件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审核实行相关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二级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审核一般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如有疑问,建议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原则,将此问题直接咨询龙华新区局公共事业局。龙华新区局公共事业局咨询电话:2333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