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个人申报的考生到省鉴定中心领取准考证时,如发现有误,请立即联系中心工作人员予以现场更正;集体申报的考生,如在考试前发现有误,请与监考员联系,并在考场记录表上登记;如在考试后发现有误,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本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报名点提交《职业技能信息勘误表》(可在鉴定中心网站“常用表格下载”栏下载),进行更正。考点收集勘误申请后统一交至我中心考务科办理,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