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及肄业生、退学生)报考自学考试,根据有关规定,可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办理的步骤如下:
1、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过考籍和转免考管理模块中的“免考申请”功能提交免考申请。
2、到深圳发展银行交10元/科的免考费。
3、凭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成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成绩表需从本人档案中复印,档案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成绩表需从原毕业学校复印,须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缴费票据,每周二、四(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自考办办理免考手续。
4、考生办理完免考手续50个工作日后,通过系统查询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