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深户在深圳工作同一单位工作至现在已经十几年了,单位一直都是按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到现在还是按深圳最低工资缴纳,我想按实际标准交,能补交吗?要怎么操作呢?我该怎么办?
答: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件及其实施规定》: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迟交、少交和不交养老保险费的,员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向市劳动保障部门或有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建议持相关工资凭据等资料到所在参保机构的信访窗口投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