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积分办法
为保证学位排序更精确,录取更公平,按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我区2013年秋季招生在与往年政策保持基本衔接的前提下,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
(一)排位原则
申请人所得积分为“类别分+累加分”,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在出现同分情况下,按儿童入户时间或办理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排位,录满为止。
(二)积分构成
1.“类别分”: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类别与往年基本一致。分类办法及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以下简称《积分表》)。
2.“累加分”:加分依据为三项,一是申请儿童是否独生子女;二是监护人的深户入户时间或非深户居住证办理时间;三是监护人的住房性质及居住时间。以上三项累计积分,具体积分办法见《积分表》。
(三)积分认定
积分的认定单位为学校,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后,再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学校根据送审结果认定积分。
(四)具体办法
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
类别 | 申请儿童情况 | 类别分 | 累加分标准 |
A类 |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 550分 | 1、独生子女加8分。 2、深户儿童,按其父母一方入深户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其父母为非深户的,无加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3、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一方办理深圳居住证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0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4、具有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的产权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微利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5、租房的,按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满一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
B类 |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 | 500分 | |
C类 |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自有产权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 450分 | |
D类 | 盐田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 400分 | |
E类 | 深圳其它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 | 350分 | |
F类 | 非深户,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 300分 |
说明:1、房产证用途必需为住宅,儿童及监护人合法产权需在51%以上(含51%)。2、住自有房属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或祖辈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3、住单位房的,住房项不享受加分。4、累加分中,父母入户或办居住证时间,以及购房或租房时间的计算,截止至网上报名前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即,若4月开始网上报名,截止至3月31日。
积分办法将根据2013年试行情况适时调整完善。盐田外国语小学和盐田外国语学校今年仍执行以往入学政策。区教育局对本积分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上一篇:教育部长称9年制义务教育暂不会延长
下一篇:2013年深圳南山区所有公办学校均配备外籍教师
声明:城市学校网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