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201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
一、深圳市福田区2014年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深圳市福田区2014年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1.网上预报名(3月28日-4月13日)
(1)3月28日9:00为网上预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点击中小学招生栏目后,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在该时间段内报名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报名。
(2)各公办小学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学校规模划定,具体参见《福田区2014年小一新生报名地段代码图》(家长可登录“福田教育网”查询电子地图)。请家长按照儿童居住地段申报所对应的公办小学,对未按照儿童居住地段申报所对应小学的申请,学校在初验时会以非本校地段申请进行否决。
(3)多种报名信息是送往儿童居住地所对应的街道办审验的,因此家长务必准确定位儿童居住地段对应的街道办并正确录入报名信息。否则,将由于跨街道投送报名信息而被认为查无此证。
(4)网上填报的所有信息,都将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请家长确保所录入(选择)的信息准确无误。若因报名录入的信息错漏,导致相关证件不合格,将无法获得所申报的学位。
(5)若家里没有上网条件,家长可在学校公告的时间内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居住证)到地段小学电脑室上网预报,地段小学在此期间将开放电脑室,并有专人指导、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6)4月13日17: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教育部门不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2.志愿填报(4月14日-4月18日)
今年网上申请学位时有三个志愿:第一志愿为居住地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家长不可随意选择; 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择第二和第三志愿。此外,家长须对是否服从调剂作出选择。选择服从调剂的 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教育部门将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教育部门不再安排 公办学校学位。
3.学校初验报名信息(4月19日-4月27日)
(1)4月19日-4月27日期间,学校将安排初验时间地点,分批次通知家长带领报名儿童,到已经预报名的地段小学(具体要求参照第三项:“报名材料准备”)进行初验。初验时间的先后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为避免过长时间的等待,请家长接到学校通知后再到校初验。
(2)初验时,家长提供“报名流水号”,学校核对家长提供的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是否一致。
(3)今年起,为减少纸张的使用,初验时家长不再需要提供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家长仅需携带证件原件即可,各学校用高拍仪对家长提供的证件进行电子化归档。
(3)初验通过后,打印该儿童的《报名回执》(家长无需提前打印),家长再次核对网上报名信息,学校与家长共同确认初始积分无误后(各项资料经职能部门审核合格后的积分为最终学位积分),分别签名、盖章确认。
(4)初验被否决的家长须在4月27日前,重新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修改申请学校,再次到所申报小学递交材料,4月27日17:00为初验结束时间,过时学校无法再受理初验。
(5)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记录将纳入区政务诚信库。
4.材料审核和审验结果反馈(4月28日-6月2日)
教育部门将初验合格的报名材料分别交社保、住建、计生、公安、房屋租赁、规划和国土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审验。材料审核期间,“网上预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材料审核结果,家长可通过网页或手机客户端自行登录查看相关审验结果。
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应于5月23日17:00前到报名学校进行修改,过时信息无法再修改。教育部门将修改后的信息再次送有关部门审验。6月2日17:00审验工作全部结束,家长可通过网页或手机客户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审验结果是否符合福田区入学条件。
5.统筹学位(6月3日-6月17日)
教育部门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6.公布名单(6月18日)
6月18日上午9:00前,各小学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同时家长可通过网页或手机客户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后录取结果。
7.新生报到(6月19日)
6月19日,新生到校注册。已公布被某校录取,但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儿童,将取消该校学位。
三、深圳市福田区2014年报名材料准备(学校只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1.深圳户籍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提供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父或母一方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合同,报名前已登记备案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2.台湾籍的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提供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或母一方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合同,报名前已登记备案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3.非深户籍的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提供深圳市居住证和全家户口簿,父母双方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户的可免提供另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计生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和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租赁合同,报名前已登记备案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4)监护人在深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
①父母一方为非深户籍的,可提供本市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提供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或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股东);
②父母一方为外籍的,可提供驻深单位工作证明;
③父母一方为深户或港澳台籍的,免提供在深工作证明材料。
4.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5.港澳籍和外籍儿童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港、澳及外籍儿童,可到我区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学校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深圳市福田区丽中小学 |
福田区福强路1042号 |
83834628 |
深圳艺校福田泰然小学 |
福田区滨河大道碧海红树园 |
33360209 |
深圳市福田区方方乐趣中英文学校 |
福田区新洲南路金地海景花园 |
23810830 |
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小学 |
福强路新桂花村3号 |
83593064 |
深圳市福田区南开学校 |
福田区梅林路新活力花园旁 |
83186856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花园学校 |
福田区福强路益田花园内 |
83592360 |
深圳市耀华实验学校 |
福田区景田南路五街99号 |
83926177 |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绿洲学校 |
深南中路4030号田面小区内 |
83996712 |
深圳市云顶学校 |
福田区皇岗七街 |
83491402 |
四、深圳市福田区2014年积分入学办法
2014年我区公办学校继续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办法如下,网上报名系统将根据家长网上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得出申请儿童的积分。
五、深圳市福田区2014年学位统筹办法
五、深圳市福田区2014年学位统筹办法
如果某校申请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全部接收;如果某校申请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的顺序排序,同一志愿按积分高低依次排序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六、深圳市福田区2014年学位申请房政策
六、深圳市福田区2014年学位申请房政策
针对同一住房重复申请学位情况日益严重,导致我区公办学校学位负担沉重发展受阻的状况,今年我区在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在六年内不可重
复申请学位的规定,即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某小学的学位,在该小孩上学期间,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该套住房申请学位。
目前适用这一政策的学校有23所, 具体为:荔园小学南校区、荔园小学北校区、荔园外国语小学东校区、荔园外国语小学西校区、园岭小学、园岭实验小学、园岭外国语小学、福田小学、南园小学、 福南小学、梅林小学、百花小学、华富小学、莲花小学、新莲小学、益田小学、梅园小学、石厦学校小学部、彩田学校小学部、荔轩小学、益强小学、福田外国语学 校小学部、明德实验学校小学部。
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链接的学位申请房信息查询系统自助查询。
七、注意事项
1.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报名儿童的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并积极配合。
2.学校初验并经家长签名确认后,预报名的信息将不能修改,该信息还将传送各职能部门审验。所以,请家长在学校初验之前就要认真核对。若职能部门审验后确认信息不合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3.关于残疾儿童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福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申报地段小学。
(2)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视障、听障、智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2)报名确认合格后迁移住房地址(或户口);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
5.初验被否决的报名儿童,学校不接收任何材料。
6.各校对外工作日时间统一如下: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目前适用这一政策的学校有23所, 具体为:荔园小学南校区、荔园小学北校区、荔园外国语小学东校区、荔园外国语小学西校区、园岭小学、园岭实验小学、园岭外国语小学、福田小学、南园小学、 福南小学、梅林小学、百花小学、华富小学、莲花小学、新莲小学、益田小学、梅园小学、石厦学校小学部、彩田学校小学部、荔轩小学、益强小学、福田外国语学 校小学部、明德实验学校小学部。
住房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福田教育网”链接的学位申请房信息查询系统自助查询。
七、注意事项
1.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直接影响报名儿童的材料审验结果和学位安排,请家长务必确保录入信息准确无误。家长在网上填报的手机号是接收学校有关报名通知的主要工具,请务必留意短信内容并积极配合。
2.学校初验并经家长签名确认后,预报名的信息将不能修改,该信息还将传送各职能部门审验。所以,请家长在学校初验之前就要认真核对。若职能部门审验后确认信息不合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3.关于残疾儿童的报名:
(1)凡属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经鉴定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福田区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申报地段小学。
(2)经鉴定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视障、听障、智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000、89468807、89468815)。
4.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不提供学位:
(1)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注册;
(2)报名确认合格后迁移住房地址(或户口);
(3)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
5.初验被否决的报名儿童,学校不接收任何材料。
6.各校对外工作日时间统一如下: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深圳市福田区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名称 |
要求 |
基础分 |
加分标准 |
|
第一类型 |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 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51%以上,下同),儿童入户在该房产。 |
80分 |
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独生子女加3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1分。 |
第二类型 |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但儿童未入户在该房产。 |
75分 |
||
第三类型 |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且儿童入户在该房产: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 |
70分 |
按儿童户籍迁入该房产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
第四类型 |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但儿童未入户在该房产: 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 |
65分 |
能提供证明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扣费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
|
第五类型 |
儿童为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
62分 |
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的加2分。(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 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登记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
第六类型 |
儿童为非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
60分 |
备注:①申请儿童和父母到校初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时间均为连续计算,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③深圳户籍儿童如符合独生子女加分的,应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和母亲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符合政策内生育子女加分的,应提供母亲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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