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复习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深圳市2014—201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和《广东省2014—2015学年度全日制普通高中校历》安排,本学期初中、小学将于第22周(即2015年1月25日—31日)转入学期复习考试,2月1日开始放寒假;高中阶段学校于2月1日转入学期复习考试,2月8日放假,3月2日开学(放假、开学时间以市教育局正式通知为准)。现就期末复习考试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期末复习考试的有关要求
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期末各科复习、测试、考核及学生评价工作。要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能提前结束非考试科目和占用非考试科目的课时来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规范考试组织,控制试题难度,确保命题符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不出偏题、怪题,注重发现和激励学生多方面的特长和潜能。要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利用假日和课余时间进行突击补课复习;小学阶段学生的学业成绩应以等级制形式向学生、家长反馈,学校不得向学生、家长公布学生和班级的学期考试成绩排名。
二、期末考试安排及说明
1.考试时间:小学、初中为1月26、27日(周一、二)两天;高中阶段复习考试时间为2月1日至7日,具体的考试时间由各高中学校自行安排。
2.考试科目:
(1)小学:4—6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进行期末供题考。考试科目可向教科培中心订题,各科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由教科培中心另行通知。1-3年级不举行统一的期末考试,各校按教科培中心的要求,自行组织学科考核(或质量检测),形式不限。
(2) 初中:七年级语文、英语、数学、生地(生物与地理合卷,各占50分,全部为选择题)、历史共五个学科。八年级语文、英语、数学、物理、生地(生物与地理合卷,各占50分,全部为选择题)、历史共六个学科。九年级语文、英语、数学、物化、历史共五个学科。
(3) 高中阶段学校的期末考核、考试科目教育局不作统一安排,教科培中心不统一供题,学校可自行命题或根据本校实际与兄弟学校组织联考。
(4)为了跟踪、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教科培中心将对小学部分年级、部分科目进行抽样性质量检测,具体抽测年级、科目和安排由教科培中心另行通知。
三、期末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小学、初中1月28日、29日两天为阅卷、登分、试卷分析、学生评价和学期工作总结时间,学校要按时完成好成绩汇总、表册报送和期末的各项工作。在此期间,各校可为学生安排试卷讲评、阅读、社会实践或参加社区活动,指导学生进行学期自评总结等。
2.寒假期间可适当布置一些社会性、实践性、创新性作业,除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外,其他年级尽量不布置或少布置学科书面作业,毕业年级也要控制好作业数量,使学生能得到较好的休息。
3.1月30日(周五),各初中、小学要对学生进行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教育、法纪教育、禁毒教育和健康教育,安排学生的寒假活动和举行散学典礼,不能提前或推迟放假。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寒假期间禁止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收费补课,禁止开办收费兴趣班,禁止以任何方式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训班或兴趣班(包括出租学校场所,组织、介绍、推荐学生参加等)。违反规定的一律按有关政策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志方,25666323;吴三成:82171316)
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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