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放寒假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4—2015学年广东省高中阶
段学校校历的通知》和《深圳市2014—2015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校历》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2014-2015学年
度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和开学时间
2014-2015学年小学、初中放寒假从 2015 年 2 月 1 日开始,3 月 1 日结束,共 29 天,3 月 2 日开学、上课;高中放寒假从2015 年 2 月 8 日开始,3 月 1 日结束,共 22 天,3 月 2 日开学、上课。中等职业学校放假和开学安排参照省教育厅有关通知执行。根据《深圳市学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幼儿园放假时间自行确定,开学时间执行《深圳市 2014—2015 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历》的有关规定。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中小学要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校历安排,认
真做好期末复习考试和学期总结工作。
(二)放假前,各中小学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
中国传统美德教育工作。一是通过主题班会、专题报告会等形式,
对学生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寒假生活指导,切实增强学生的
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二是以《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短
信等方式,提醒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假期学生的防火灾、
防燃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不法分子侵害、防突遇自然灾害等
教育工作。三是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尊老敬老。
(三)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课业负担的指导意见》,确保学生假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寒假
期间,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开展大型集体活动,教师不得私自
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上课或以补差、培优
等形式变相集体上课,不得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培训
班或补习班。合理控制学生假期作业总量,创新作业形式和管理
方式,提倡布置实践性、研究性和选择性作业。加强与学生家长
的沟通,指导家长落实家庭教育责任,科学安排孩子假期的学习
和生活,督促孩子注意安全,加强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家务劳动。
(四)合理安排假期教师的休息和学习,利用假期做好教师
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五)新疆高中班学校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认真做好
安全稳定工作,妥善安排留校学生的生活。
(六)各幼儿园可根据家长需要做好寒假幼儿留园工作。举
办留园班的,应报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合理安排教职工
轮休。
(七)寒假期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校舍、教学设备进行
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
快速应对突发事件;认真做好新教材到校工作,提前制定下学期
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如期、顺利开学。
深圳市教育局
2014 年 12 月 22 日
(联系人:何小玲,电话:8210566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深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 年 12 月 2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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