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夫妻是深圳户籍人员,在香港有生育一孩子,现已交罚了深圳社会抚养费,在街道办电脑已入资料(南山区),请问此情况能否在深圳上公立学校吗?
答:
目前,根据《关于切实做好我市免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深府〔2008〕74号)文件第二条:深圳市义务教育免费对象
根据粤教发电〔2008〕9号和《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精神,确定我市义务教育免费对象为:
(一)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深圳市户籍学生;
(二)符合广东省和深圳市有关政策规定,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并享受深圳户籍待遇和取得学籍的学生;
(三)符合深府〔2005〕125号规定的就读条件,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市外广东省户籍学生和省外内地户籍学生。
港澳籍人士子女原则上到港人子弟学校(国有民办)或其它国有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具体情况请向南山区教育局教育科咨询。咨询电话:26486070。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