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深圳市福田区2013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名称

要求

基础分

加分标准

第一类型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 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51%以上,下同),儿童入户在该房产。

80

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独生子女加3分。

第二类型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但儿童未入户在该房产。

75

第三类型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且儿童入户在该房产: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

70

按儿童户籍迁入该房产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第四类型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但儿童未入户在该房产:

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

65

能提供证明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扣费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第五类型

儿童为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62

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的加2分。(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

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登记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第六类型

儿童为非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60

备注:①申请儿童和父母到校初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时间均为连续计算,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③深圳户籍儿童如符合独生子女加分标准的,父母应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