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南山区入学积分项目及分值标准
一、申请入读学生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
1.深圳户籍分为3类
A:学生是学区内户籍(指学生户籍地址在本校学区图红线范围内,户主是学生父母)——30分
B:学生是南山区户籍——26分
C:学生是南山区以外本市其他区户籍——20分
2.非深圳户籍分为3类
D:学生本人已办理了居住证,且父母双方中至少一方是深圳户籍—20分
E:学生本人及父母均办理了居住证——18分
F:学生父亲或母亲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25分
二、申请入读学生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40分)
1.学区内购房分为6类
A:购一手房2年或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购,父母人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40分
B:购一手房2年以下(2012年9月1日后购房,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8分
C:购二手房3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前购,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6分
D:购二手房3年以下(2011年9月1日后购,且父母产权51%以上,含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全家的户口在一起)——34分
E:购合法集资房以及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30分
F:购房,父母产权占51%以下的——30分
2.学区内租房分为7类(深户儿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没有购房:①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内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12分;②儿童户籍地址属于申请学校学区外的在原选项分值基础上加7分)
G:政府周转房(属于转租户的一律不予考虑)——20分
H:申请入读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且业主与学生的户口不在一起——20分
I:租房5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09年8月31日前签订的,含单位宿舍)——15分
J: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09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之间签订,含单位宿舍)——12分
K: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之间签订,含单位宿舍)——9分
L: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赁合同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间签订,含单位宿舍)——7分
M:租房1年以下(租赁合同在2013年9月1日后签订的,含单位宿舍)——5分
三、申请入读学生计划生育情况(满分为20分)
按家庭子女数及申请者属家庭中第几胎的情况分为8类
A:独生子女(含双胞胎)——20分
B:政策内第一胎 ——15分
C:政策外第一胎(指未婚生育有罚款手续的)——13分
D:政策内第二胎——10分
E:政策外第二胎(有罚款手续)——5分
F:政策外第三胎及以上(有罚款手续)——本项不计分
G: 父母一方及学生都是台湾籍的——10分
H: 学生是台湾籍的,父母亲都是深圳或内地户籍的——5分
四、申请入读学生父母就业情况(满分为10分)
1.申请入读学生为深圳户籍的(无需查验父母就业情况)—10分
2.申请入读学生非深圳户籍的需查验父母有无劳动保障卡或营业执照,分为2类
A:双社保(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或营业执照——10分
B:单方社保——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