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深圳招生办的领导,你们好!我小孩户口是异地户口,今年在深圳上民办初二,明年参加中考,因为我们并不具备5+1中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因没交纳高额的户口所在地罚款,除此之外其它材料齐全)。请问像我们这种情况小孩明年能否报考相应的公办普高?或者明政策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无法解答,那么如果按照今年政策的呢?谢谢!
答:目前,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深教〔2016〕177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我市参加中考。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14-2016年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4〕1号)规定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考。由于居住证条例、房屋租赁等管理规定有修订,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2015〕14号)的有关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2016年我市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条件进行相应调整,具体条件如下:
(一)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深圳市居住证》,且居住证在中考报名规定时间内具有使用功能(对2014年9月1日前已办理的《深圳市居住证》,且中考报名时已办理非深户居住登记的,也予以认定);
(四)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且至少其中一个险种累计缴费满3年,社保累计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前在深圳市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证明。)
(五)随迁子女在(深府办函〔2014〕1号)发布当年(2014年)的9月1日前已具有我市初中学籍且截止至中考报名时一直在我市就读;
(六)不满足上述条件但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也可以在我市参加中考,但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自主招生,或中职学校注册入学。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深圳户籍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深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口所在区教育局(含新区公共事业局、下同)所设的报名点报名。
如有疑问,可致电市招考办公室:82181999,或辖区社会中考报名点。宝安区社会中考报名点咨询电话:27590004。
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