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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验原件,交A4复印件)
根据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全家户口本(须全本复印)。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
(3)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预申请结束后由申请学校统一打印,验核申请材料时到学校领取)。
2、非深户籍儿童
申请学位的非深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圳市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原籍户口本须全本复印)、深圳市居住证。
[注:提交的居住证应能证明儿童父母在深圳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详见“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之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社保卡并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须另外打印缴费清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到社保局打印,也可登录市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或者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属股东的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4)计生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留原件)。
(5)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式样附后)。
(6)学位申请表:《罗湖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预申请结束后由申请学校统一打印,验核申请材料时凭申请流水号到学校领取)。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台、港、澳及外籍儿童
(1)台湾籍儿童:① 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区教育局批准同意入学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 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 屋租赁凭证》(或有效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④《罗湖区2013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网上预申请结束后由申请学校统一打印,验核申请材料时到学校领取)。
(2)港澳及外国籍儿童:按有关政策执行,原则上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学位申请办法详见“罗湖教育信息网”— “学位申请”栏目。
■ 关于住房材料的说明:
1、已经政府房改部门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购房。
2、 居住在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能证明房产确属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居住的,按其它形式的自有住房处理。①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 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②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 和实际居住证明;③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3、住房属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所住职工(集体)宿舍应属所在单位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由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并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按租房处理。
4、作为自有房产申请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持有51%以上产权。
5、
6、租房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