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圳市宝安区2013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入学积分的核定与用途
(一)积分的核定
学校收取家长入学申请资料并进行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作为确定入读资格、学位类型、最终积分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二)积分的用途
积分用于同一类学生排序和录取的依据。录取时“先类别后积分”,按照从第1类到第6类依次录取,同一类学生则按照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录取到公办学校的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由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自主选择到政府委托的的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发放的学位补贴。
如果您对积分入学办法具体实施有好的意见或建议,可以通过如下电话进行反映:新安街道23496013、27842215;西乡街道27932050、27933929;福永街道27391561;沙井街道27207860;松岗街道27091086、27097250;石岩街道27604873;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7757162;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科27781107;区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27785240。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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