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龙华新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积分入学办法和生源录取原则
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试行积分入学机制,积分办法按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圳户籍学生分别进行,有关积分办法、积分核定、生源录取原则、学位补贴标准等具体规定按《深圳市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试行)》执行(见附件1)。
2013年深圳市龙华新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工作步骤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3月15日起)。各幼儿园、小学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召开招生会议,发放《2013年秋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指引》(附件2,以下简称“入学指引”),指导家长准备升学资料。
2.家长网上预报名(3月28日—4月17日)。全区启用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家长对照《2013年龙华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见附件3),对照自己情况,选择学校在网上真实、准确填写小一学位申请表。
3.学校初审(4月20日—4月22日)。各小学接受申请学位的新生递交入学资料并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开具统一样式的回执(见附件5)。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学位申请的,均为有效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教育部门不保证就近提供学位。
4.数据整理(4月23日—4月25日)。公共事业局教育科整理网上学位申请数据。
5.部门审核(4月26日—5月26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全区小一新生就读与免费资质审核(以下简称“双免”审核)。
6.学位安排(5月29日—6月3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办事处教育办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辖区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7.检查验收(6月4日—6月13日)。各办事处教育办对所属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检查。
8.公布名单(6月14日—6月15日)。各招生学校公布招生情况和新生名单。
9.生源分流(6月14日—6月17日)。各办事处教育办做好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登记和生源分流工作。
10.新生报到注册(6月23日前完成)。各小学在6月23日前接受新生报到注册。各办事处教育办决定本辖区公办小学录取新生的具体注册时间。
2013年深圳市龙华新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贯彻落实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区公共事业局负责指导全区招生工作,各办事处教育办负责辖区的招生工作。
(二)划分片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按就近入学原则分片区招生。各办事处教育办要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定招生区域,同时加大对辖区内民办学校招生统筹管理的力度,逐步做到就近入学,不跨地区招生(已批准的寄宿制学校除外)。
(三)刚性执行“1+5”文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刚性执行“1+5”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严把新生入学关,认真做好证件的查验工作,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学校也不得向其收取任何教育费用,并由招生学校负责将违规招收的学生劝回原就读学校或户籍地学校就读,同时还要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招生纪律,公平、公正、公开录取新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实行“六公示”、“六承诺”制度,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公开承诺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超层次招生等违法行为。不进行选拔性招生,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如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坚守岗位,热情服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实行统一的就读条件和程序安排,特别是今年新区实行积分入学办法,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同时,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电话、招生网页或网上招生专栏和宣传公示栏,组织熟悉招生政策人员值班,接听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宣传解答工作。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招生期间学校要有计划地开放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协助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六)小一新生注册须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转发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深教〔2007〕117号)要求,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给家长或监护人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七)跨区学位申报。跨区申报学位的学生(如:申报南山区学位),请查看《深圳市各区教育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附件8),咨询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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