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学生怎么在深圳入学?

 
问:我女儿出生日期是2002.12.21,她的户口在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也就是人才市场,但是我们在深圳没有住房,她现在在江苏老家上初二,如果她要来深圳参加高考的话,什么时间转来深圳上学比较好?还有能上什么样的学校?能上公立学校吗?


答:

  您可自行联系学校办理转学,按照广东省教育厅文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和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转学由各区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各区情况略有不同,详见各区教育局具体规定。基本条件需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审核实行相关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二级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审核一般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核一般程序为:转入学校审核→转入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入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转出学校审核→转出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转出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每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将本地区外省转入的普通高中学生名册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五条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和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普通高中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相衔接为原则,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学生转学,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要求,提出具体条件,制定实施意见。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转入手续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要求办理,转出程序按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须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通过普通高中学校组织的学力测试,并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编入适当年级就学,转入程序按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办理,转出手续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要求办理。

  省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按现行高考政策规定,具有我市户籍户口在外地就读的高中毕业生,可以回我市报名参加高考。深圳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高中生高考报名需准备的材料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省级招生委员会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在外省就读的考生提供)。深圳户籍在外地就读的高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我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2014年12月1-10日。考生预报名时间为:12月1-7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10日;时间留意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官方网站)在我市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站报名,参加高考。
  
  如还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市招考办:82181999或市教育局信访咨询服务中心:82661331。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