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学生问:有人说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丧失了权力就丧失了一切。真的是有权力的人就有个人的一切吗?权力至上的心理好吗?应该怎样看待权力?
答:名权利,人类没有它就无法生存。权力、权力,哪怕只有两个人的地方,那儿就有支配人的权利。有人说,十个穷人可以同盖一条毯子,一个国家容不下两个君王,并且不可一日无君。政治斗争、阶级斗争的焦点是什么?政权。对一个阶级、一个政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有了政权就有了一切,丧失了政权就丧失了一切。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但是对于掌握权力的人来说,不能说有了权力就有了个人的一切。因为我们的党是用权力约束权力,来防止滥用权力的。
防止个人滥用权力我们党和国家采用了两个主要办法。
1、遵守党内准则。
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更应该严格遵守党章,遵守《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起模范作用。”
《准则》是加强中国共产党建设的重要文献,要求全体党员都要自觉遵守。《准则》共有十二条,其中第十一条是这样规定的:“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准搞特权。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只有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权利。在我们的国家中,人们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尊卑贵贱的区别。必须坚持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发扬艰苦奋斗与群众同甘共苦传统,保持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组织生活。”
2、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在1992年初视察南方的谈话中,邓小平说:“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丑恶现象,手软不得。”
邓小平还指出:“经济犯罪特别严重的,使国家损失几百万,上千万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什么不可以按刑法规定判死刑?一九五二年杀了两个人,一个刘青山,一个张子善,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只杀两个起不了那么大作用了,要多杀几个,这才能真正表现我们的决心。”
刘青山,曾担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
张子善,曾担任天津专暑专员。
这两人由于受腐化堕落思想腐蚀,沦为大贪污犯。中国共产党为严肃党纪,杀一儆百,1952年2月10日在保定市举行了河北省公审刘青山、张子善二犯大会,并对刘、张执行枪决。
刘青山、张子善,都是30年代初土地革命时期入学的老干部,这两个人都因参加革命活动被国民党逮捕过,在狱中都曾坚贞不屈,表现了共产党人的英勇气概。他们对革命、对人民是曾经立过大功的。
但是,在取得政权以后,这两个人开始蜕化变质,贪污腐败。他们利用职权,盗用飞机场建筑款、水灾区造船救济贷款;他们勾结奸商从事倒买倒卖的非法经营活动;他们盘剥民工,将国家发给兴修水利民工的好粮换成坏粮,抬高卖给民工的食品价格;将贪污盗窃的国家资财大肆挥霍;刘青山还吸毒成瘾。
刘青山,贪污108万元。
张子善,贪污109万元。
这在当时已是巨款。
中共中央经过慎重考虑,征求了天津地委及所属部门的意见,并听取了党外民主人士的量刑意见,决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议,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处以极刑。
邓小平说:“现在只杀两个起不了那么大作用了,要多杀几个。”
毛泽东曾说:“如果我们的同志对待工作,上级对待下级,对待我们的同志,对待群众,采取专断的、独裁的、不民主的报复打击态度,他们就是当霸王。霸王总有一天要逼死乌江,演一出《霸王别姬》的。
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提倡按劳分配,承认物质利益,是要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奋斗。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决不是提倡各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决不是提倡各人都向”钱“看。要是那样,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还有什么区别?”。“批判和反对资产阶级损人利已,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的腐朽思想,批判和反对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认为有权就有了个人一切的人是极端个人主义,这种人迟早要身败名裂的。一时强弱在于力,千秋胜负在于理。历史一再证明,时间从来不是暴力的臣民,它不服从权势;时间只是真理的子女,它只服从真理。贪官耀武扬威只是一时的黑云,但毕竟遮不住太阳,贪官污吏一定会受到历史的惩罚。法国大文学家巴尔扎克说:“当权的人犯错误,可以得到大家原谅,下台以后就要受到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