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市中考报名要求是什么?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日前下发的《印发〈关于深圳市201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有关报名时需交验材料的要求已发至各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学校将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通知学生做好相关准备。

  深圳市教育局要求,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含社会报名站,下同)要指定专人严格审查报名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对于需交还给考生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学校要留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为A4纸),并由学校验核人在复印件上盖上“原件已核”的印章和签名、写明验核日期存档。

  报名时,学校要验核考生的户口簿。考生报名时所使用的姓名及提供有关证件(证明)中的姓名与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现用名必须一致。如有不一致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

  考生档案中的户口所在地按现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记录录入。如有更改,必须于填报志愿工作结束(5月30日)前办理完毕。逾期无效。

  对于深圳户籍考生,学校还须验核其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