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信息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
(1)深圳户籍身份证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携带学生的户口本、身份证、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
(2)非深圳户籍居住证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携带学生的户口本、居住证、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
2.房产证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先到国土部门打印盖有公章的产权清单,于指定时间携带产权清单、房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如产权人是学生的爷爷或奶奶或外公或外婆的,户口本不能证明关系的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3.租赁合同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先到租赁部门打印盖有公章的租赁信息清单,于指定时间携带租赁信息清单、租赁合同原件、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
注:租赁合同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租赁合同要在有效期内。
4.其他类住房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按照招生指引中其他类住房的要求提供各类证明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复核。
5.社保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先到社保部门打印盖有公章的社保缴费清单(清单上缴费日期要截止到2011年5月),于指定时间携带社保缴费清单、社保卡原件、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
注:有些学生的父母亲是深户,当时以深户的名义代替社保申报。如果有父或母亲的深户审核不合格,则要求家长携带家长深户一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
6.工商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先行到工商部门打印盖有公章的的工商信息单携带工商信息单、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审原件,交复印件。(工商查询网站http://www.szaic.gov.cn/)
7.计生审核不合格,要求复核:家长携带宝安区各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孩子的出生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街道收齐要求复核的计生证原件,即时送至街道计生部门由其辨别真伪。
注:有部分非深圳户籍学生其母亲属于深圳户籍,提供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也接受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