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行平行志愿有哪些特点?

 
概括起来,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有以下特点:

(1)每批录取设置两个院校志愿组。我省实行平行志愿本科层次各批次录取均设置两个院校志愿组。

(2)分数优先进行投档。按照省招生办统一公布的排序原则,首先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然后按照考生排序情况逐个对考生进行检索和投档,充分体现了分数优先的原则。

(3)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考生所填报的每一个院校志愿组的多个院校志愿属于并列志愿,但是对每个考生进行检索时,是按其填报志愿时排列的院校自然顺序逐个进行的。当检索到符合条件的院校时,即向该院校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生的其它志愿。

(4)各院校志愿组均为一次性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各组志愿(含征集志愿)均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待下一组志愿或征集志愿时再行投档。如果考生因第一院校志愿组三个平行志愿均未满足条件而未被投档,或投档后由于某种原因被院校退档,就要等待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投档,如果因同样原因仍未被投档,就只有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