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投档时,省招生办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按院校志愿组顺序投档。即先进行第一院校志愿组投档录取,第一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组院校志愿的投档录取。第二组院校志愿投档时不再预投档,按缺额情况1:1比例投档。第二组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视情况安排征集志愿。比如,文史类考生张三高考投档分为600分,根据省招生办对全省文史类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张三排序结果为2000位。假如他达到本科一批的录取控制分数线,那么,在本科一批投档时,当计算机从高分到低分检索到2000位时,张三所填报的第一院校志愿组的三个平行志愿将按其自然顺序依次被检索。这将出现四种情况:张三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线,则张三的档案被投到A志愿院校,余下的B、C志愿就不再检索,B、C志愿院校的投档线高低也就不起作用;如果张三未能达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线,但是达到了B志愿院校的投档线,则投到B志愿院校,C志愿就不再检索,C志愿院校的投档线高低也就不起作用;如果张三的投档分未达到A、B志愿院校的投档线,而达到了C志愿院校的投档线,则投到C志愿院校;如果张三投档分均未达到A、B、C三所院校的投档线,则张三的第一院校志愿组的三个平行志愿逐一被检索后都无法投出,只能等待第二院校志愿组的投档录取或参加征集志愿。
其他相关: